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供电段2023年丹大线变配电所自动灭火装置维修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供电段 2023 年丹大线变配电所自动灭火装置维修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TSYJCGS2023-0589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供电段 2023 年丹大线变配电所自动灭火装置维修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 1 。
1. 执行的技术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1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2.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 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服务时应提供( 1 )更换零部件操作使用说明书;( 2 )原材料,外购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4. 维保条款:详见技术规格书。
5. 售后服务及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维修保养不少于 12 个月。
6.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根据投标人需求,可自行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可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后两天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林洪成 .
大连供电段丹大线变配电所自动灭火装置维修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标准 及工程概括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国家标准、铁路标准):国家标准。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3;
B.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二)工程概况:
1. 大连供电段丹大线变配电所气体自动灭火装置故障,需要维修,分别为:金州开闭所、杏树屯牵引变电所、兰店牵引变电所、大孤山牵引变电所、东港西牵引变电所、广宁寺配电所、杏树屯配电所、皮口配电所、庄河西配电所、庄河北配电所、前阳南配电所、丹东西综合变电所。
2. 主要工程内容:
顺号 | 设备类别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通用底座 | 只 | 10 |
2 | 智能感烟探测器 | 只 | 4 |
3 | 智能感温探测器 | 只 | 6 |
4 | 紧急启停按钮 | 只 | 7 |
5 | 气体喷洒指示灯 | 只 | 5 |
6 | 声光报警器 | 只 | 6 |
7 | 输入输出模块 | 只 | 6 |
8 | 气体喷洒控制器 | 台 | 4 |
9 | 气体钢瓶维修 | 套 | 3 |
10 | 七氟丙烷药剂 | KG | 310 |
11 | 电源盘 | 台 | 2 |
12 | 电池 | 块 | 8 |
13 | 电线 | 米 | 400 |
14 | 维修主机主板 | 块 | 6 |
15 | 气体控制盘 | 个 | 1 |
16 | 备用电源 | 个 | 3 |
17 | 逆变器 | 个 | 3 |
18 | 回路板 | 块 | 3 |
二、 工期和质量要求
(一)工期:竣工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二)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所有相关主材设备必须具备消防3C认证, 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合格。
三、施工技术要求
(一)安装
1. 电线管敷设
1.1 明装的电线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1.2 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母应在线槽外侧。应在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线槽转角或分支处、直线段不大于3米处设置吊点或支点。
1.3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2. 布线
2.1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2.2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米。
2.3 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2.4 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 控制设备安装
3.1 火灾报警控制器、气体灭火驱动盘等控制类设备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3.2 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3 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3.4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3.5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3.6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7 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8 手报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3.9 放气指示灯应安装在防护区入口的正上方,安装牢固不倾斜;防护区的声光报警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4. 灭火装置安装
4.1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安装应牢固,周围空间环境应符合设计要求。
- 控制功能
1.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应为联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二总线智能化控制器,采用DCS方式设计,使用嵌入式控制系统,具有灵活,可靠等特点。必须是通过中国国家3C认证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标GB16806-2005《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并通过中国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联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2. 灭火设施采用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装置,设备选用有资质的专业厂家生产的固定柜式灭火装置。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的安装需由有专业资质的厂家进行深化设计,并由设计院审核校对后方可施工。
3. 基本功能
3.1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该系统能自动探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启动灭火系统,操作与该系统连锁动作的有关设备,释放灭火剂,并且相应连锁关闭该防护区内的照明、空调等设施。
3.2 防护区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的储存量应为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剩余量之和。灭火系统需延迟喷放,其延迟时间为30秒。防护区内的灭火浓度宜为9%,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灭火浸渍时间宜为5min。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灭火装置的充装压力不应大于2.5MPa。
3.3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3.4 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和灭火剂释放的声光报警器,此外防护区的的出入口处应设声光报警器,报警时间不小于灭火过程所需的时间,并能手动切除报警信号。气体喷放指示灯信号应在防护区灭火完毕并通风换气后手动切除。防护区入口应设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和系统气体喷放指示灯,并设有能切断系统的紧急停止开关,可使系统停止释放气体。
3.5 系统应有自检系统,定期自动巡查,监视故障及故障报警。
3.6 气体灭火系统在气体消防控制盘及控制室消防报警控制器上均能进行启停操作。
3.7 应在保护区外墙上设置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泄压装置采用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泄压装置。
3.8 在防护区外设置空气呼吸器。
3.9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能通风换气,应设置排风设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3.10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3.11 防护区内应设置应急照明。
4. 控制方式
4.1 本系统具有自动、手动两种控制方式,手、自动能相互转换并能显示其控制状态。
4.2 自动控制状态:保护区设置一只感烟探测器和一只感温探测器联合报警方式,当一只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发出警报,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当感温探测器亦发出火灾信号后,自动灭火控制器开始进入延时阶段(0-30s可调),此阶段用于疏散人员(声光报警器等动作)和联动设备的动作(关闭通风空调等)。延时过后,向保护区的电磁驱动器发出灭火指令, 打开七氟丙烷气瓶,向失火区进行灭火作业。同时报警控制器接收压力信号发生器的反馈信号,控制面板喷放指示灯亮。
4.3 当报警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报警控制器只发出报警信号,不输出动作信号,由值班人员确认火警后,按下报警控制面板上的应急启动按钮或保护区门口处的紧急启停按钮,即可启动系统喷放七氟丙烷灭火剂。当发生火灾警报,在延迟时间内发现不需要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的情况时,可按下自动灭火控制器上或手动控制盒内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灭火指令的发出,停止系统灭火程序。
- 安全要求
- 严格遵守国家、国铁集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培训。 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亡、职业病等,由施工方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随产品免费提供以下资料:
1. 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
2. 、备件明细表。
3. 出厂前的各种检验和试验记录。
4. 原材料,外购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要求
1. 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2. 免费维修保养不少于12个月。
3. 维修结束提供检测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级别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谈判采购项目须在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 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8:00时起至2023年8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 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 :3800.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 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 04 日 9 时 00 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首页“中心”)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 )”等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 大连供电段
项目立项人: 叶涛
立项人电话:
技术咨询人: 林洪成
技术咨询人电话:
7.2 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 石经理
电话: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9 时 -11 时, 13 时 -16 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 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 “申请开票”。
2023 年 0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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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大连供电段丹大线变配电所自动灭火装置维修 | 项 | 1 | 191000 | 9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大连供电段管内丹大线相应的变配电所,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条件及状态:维修后验收合格、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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