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镇杨楼村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亳州市
一、 项目编号
BZQC2023CG074号
二、 项目名称
古井镇杨楼村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西南角财金大厦 2403室
成交金额: 叁佰捌拾肆万壹仟柒佰肆拾捌元叁角陆分( ¥3841748.3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古井镇杨楼村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古井镇杨楼村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地上面积:一层面积约 1850平方米;地下一层:泵房水池面积约为351.8平方米,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高度为7.5米,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 6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 李子豪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234212186469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家端、周敏、陈相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 23913.7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8月16日
3.开标日期: 2023年8月22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 /
6.信誉(荣誉获奖): /
7.项目负责人: 李子豪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9月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需解锁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谯城区张集镇张集中心街6号正南方向60米
联系方式:吴号召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 26 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工
电 话: 需解锁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