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运作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深圳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运作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00
项目名称:深圳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运作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深圳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运作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6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中深花园大厦A座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或“代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2023 年 8 月 31 日 00 : 00 (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中心: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2023 年 9 月 2 日 00 : 00 (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7. 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深圳中心网站、:8081/)、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的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邝工
电 话: 转5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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