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立法前期调研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韶关市
项目概况
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立法前期调研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智成通大厦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CT2023CS0818
项目名称: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立法前期调研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法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立法前期调研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调研报告》及《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法规草案,经市生态环境局按程序组织论证后,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后提交最终稿各一式二十份,并提交相应电子版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智成通大厦六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智成通大厦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智成通大厦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响应供应商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智成通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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