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配套厂房10kV增容工程竞争性磋商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北部新区配套厂房(A7地块7#楼)10kV增容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3]-050
项目名称:北部新区配套厂房(A7地块7#楼)10kV增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424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42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北部新区配套厂房(A7地块7#楼)10kV增容工程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934246.00 | 934246.00 | 100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工并通过电网验收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中国”网站。②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其他政策:① 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 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还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缺一不可)。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 户 名:宁德分公司 |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
账 号:350501051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东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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