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北部河渠连通提升改造及引水灌溉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黄骅市北部河渠连通提升改造及引水灌溉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北部河渠连通提升改造及引水灌溉项目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审批【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河渠连通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河渠连通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黄骅市北部河渠连通提升改造及引水灌溉项目(2)建设地点:黄骅市5个乡镇,分别为齐家务乡、吕桥镇、官庄乡、滕庄子乡及羊三木乡;(3)建设内容及规模:渠道清淤整治10条,共计 37.73km;新建主渠节制闸1座,新建合页坝1座,新建支渠节制闸2座,新改建泵站18座,维修泵站7座;新改建桥梁3座;整治坑塘3座。 (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底前竣工(5)质量标准:合格。(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新立村;二标段:吕桥镇;三标段:齐家务;四标段:滕庄子乡及羊三木乡;五标段:官庄乡;六标段:监理。中标原则: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评标,若一个投标人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只能中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例如某个投标人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那么只能中第一标段不能中第二标段,第二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由第二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2.2招标范围:一至五标段:黄骅市北部河渠连通提升改造及引水灌溉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六标段:黄骅市北部河渠连通提升改造及引水灌溉项目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二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三至五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六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2、项目总监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部注册),同时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其他主要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3名监理工程师(其中1名监理工程师专职负责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部注册),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本项目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四至六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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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8 09:00至2023-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沧州服务平台、中国河北、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河渠连通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吕工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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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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