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5202307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监理[2023]07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应用数学中心项目已由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以 教发司[2022]6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大学 ,建设资金为 225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25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04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大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应用数学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2040平方米,建设内容:教室、实验用房及相关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总投资额225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东至职工之家,南至游泳馆,西至27斋,北至集贤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应用数学中心项目监理,招标范围: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应用数学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包括教室、实验用房及相关配套用房;建筑层数为三层,最高高度5.1米;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中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总投资额29.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8月20日 至 2026年08月2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6年08月2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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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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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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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8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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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或与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邮箱: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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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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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大学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金东寒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 300072 联系人: 李珊珊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孙宏源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陈琛、王擎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3年07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大学 受理负责人: 李珊珊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科 受理负责人: 张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nkqzjw\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