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广东
-惠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3】02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调整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DF版本P20的“3、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中“(1)服务管理团队的需求”:
2)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安全主管,需具有地级市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情况说明: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是要求具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培训,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环卫人员安全。
修改为:
2)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安全主管,需具有县(区)级或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情况说明: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是要求具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培训,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环卫人员安全。
二、
原招标文件PDF版本P36
项目的安全主管(2.0分)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安全主管,具有地级市或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满足得2分,不满足或无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
修改为:
项目的安全主管(2.0分)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安全主管,具有县(区)级或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满足得2分,不满足或无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姐
电 话: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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