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2023学年地方课程教材和辅助学习资料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
-宁波市
查看原公告
海曙区2023学年地方课程教材和辅助学习资料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8-2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 海曙区2023学年地方课程教材和辅助学习资料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海曙区2023学年地方课程教材和辅助学习资料采购项目
数量: 1预算金额(元): 2100000单位: 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市一年级地方课程教材(全一册)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1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中学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应当具有适应教科书发行业务需要的资金、组织机构和人员等条件,并取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教科书发行资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中学小学教科书,其发行单位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的规定,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中小学教材发行许可证,作为其分公司,取得其在宁波市海曙区唯一的授权,负责本地区的教材供应工作。
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推荐目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49号)要求“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2023学年春、秋两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单》,做好教材征订、发行等事宜,确保课前到书”。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校教学用书预订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3〕133号)要求“各地可到各级有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新华书店订购教材、教辅”。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2023年秋季宁波地方教材和辅助学习资料选用的通知》(甬教研[2023]91号)文件要求,海曙区(包含新海曙西片)需把订单直接寄往。
三、本次所采购的《我看宁波》《我爱宁波》《我与宁波》《科学》实验活动册属于浙教办函〔2023〕149号规定的目录内。
综上,专家组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认为可向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99号(2-45)(2-46)(2-47)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29日
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
2023年09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翠柏一里4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 邹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
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