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海南
-东方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HNYF2023-170 (招标文件编号:HNYF2023-170)
二、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方东海三沙湾海鲜港
供应商地址:东方市二环北路西侧
中标(成交)金额:84.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东方东海三沙湾海鲜港 |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仲川、周鹏、何启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1号
联系方式:余工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39号中洋花苑3号楼502房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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