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周至县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10村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及10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项目概况
周至县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10村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及10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ZB2023-1083
项目名称:周至县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10村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及10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10村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及10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周至县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10村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及10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10村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及10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10村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及10村猕猴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3.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7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监项目、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3.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9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10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中,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领取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5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领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4、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领取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 周至县城仙游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联系方式: 转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磊
电话: 转810
2023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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