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水节点井普查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项目概况:
小区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水节点井普查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68 号苏宁慧谷 E08-1-3220 室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FBYY-G2023-0007
项目名称:小区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水节点井普查
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 800 万元。
本次招标分为 2 个采购包:
采购包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包一 | 小区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水节点井普查(一标段) | 服务内容包含编制节点井检测技术方案、节点井确认、现场调研、水质检测,形成水质分析和评估报告,形成地块问题清单,提交属地主管部门进行问题溯源排查,并提供指导;招标范围为秣陵街道、空港开发区、高新区、未来科技城、谷里街道、滨江开发区、江宁街道、横溪街道及禄口街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400 万元 | 三年 |
包二 | 小区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水节点井普查(二标段) | 服务内容包含编制节点井检测技术方案、节点井确认、现场调研、水质检测,形成水质分析和评估报告,形成地块问题清单,提交属地主管部门进行问题溯源排查,并提供指导;招标范围为东山街道、上坊建设、东山总部园、麒麟街道、麒麟科创园、淳化街道、汤山街道、汤山度假区、湖熟街道及江宁开发区范围内雨污节点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400 万元 | 三年 |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开标及评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各投标人可以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已经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4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 1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 点击“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68 号苏宁慧谷 E08-1-3220 室。
获取方式: 1 )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资料至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68 号苏宁慧谷 E08-1-3220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 )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 )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文本制作费: 100 元 / 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68 号苏宁慧谷 E08-1-3220 室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 U 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一标段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标段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 江苏省 ” 、 “ 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 ”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 189 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68 号苏宁慧谷 E08-1-3220 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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