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公开选择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四川
-广元市
项目编号: GLZY- 2023 -***
广元市中院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公开选择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项目
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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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2023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采购合同(样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采购人),拟对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公开选择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 GLZY-20 23-***
二、招标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公开选择 检验试剂 配送企业项目
三、预算金额:/ ;该项目 为配送企业征集采购,试剂结算费用按 “ 四川省 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 挂网价格结算 。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所 投产品为 进口 的, 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 (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
3、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必须为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目录内产品。
4、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配送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 件获取截止时间
1.资料获取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日17:00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方式: 现场 报名登记 ;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并加盖单位公章 -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日17:00 (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 2023年9月5日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11楼会议室。
十、 本投标邀请在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水电路 212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839-6058053 传 真: 0839-8556739
监督电话:0839-8556716(院纪委)
邮 编: 62800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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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投标人资格 审查方式 | 由 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注: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
2 | 采购价格执行要求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涉及预算金额,试剂结算费用按 “ 四川省 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 挂网价格,据实结算 。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项目类型 (实质性要求) | 参照《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t 一般采购项目。 |
6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中标人确定 | 根据综合评分法评定的分数由高到低确定。 |
8 | 投标保证金 | 参照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 [2020] 28号) 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广财采 [2022]35号) 文件 “二、全市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参照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 [2020] 28号) 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广财采 [2022]35号) 文件 “二、全市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 |
11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 系 人: 曹老师 联系电话: 0839-6058053 。 |
12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投标人评审结果将在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予以公告。 |
13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发布后,请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起 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我院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
其他 | 若文件后面内容与本表内容有所不同时,按本表要求执行。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
2.3 “招标采购人”系指“采购人”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2.5 本采购文件由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编制完成。
3. 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 3)按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并备案登记的。
4.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 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和修改
7.1招标采购人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 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各投标人不得以没有看到澄清或更正公告为由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和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5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中有涉及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分册装订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用于 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性审查);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进行响应,单独装订密封。
14.2 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4.2.1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实质性要求) 。
14.2.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本项目技术部分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
( 1)投标函;
(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5)技术、服务应答表;
( 6)投标人商务应答表;
( 7)服务方案(若涉及);
(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3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 1)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 2)知识产权声明函;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涉及)。
14.2.4售后服务。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若涉及)。
14.2.5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 (若涉及)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 资格性投标文件 ( 正本 1份、副本2份 ), 其他投标文件 ( 正本 1份、副本4份 ) 。(实质性要求)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 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实质性要求,第七章 3.3.3 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18.4投标文件的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7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 , 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 其他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4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 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人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 2)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如适用)、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若需要,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到场,否则视为放弃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广元市 利州区中医医院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 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人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 十日内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贰份)送至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进行合同管理。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百分之十 ,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
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34. 资金支付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如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列明的,双方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约定。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 3)与招标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 4)向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 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 其 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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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且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属于实质性要求的将无法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检查)。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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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XXXX
采购项目编号: XXXX
投标日期: 2023年XX月XX日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公司也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格式自拟)
三、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 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其他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
**
**
**
四、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自拟。
五、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所 投产品为 进口 的, 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 (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
3、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必须为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目录内产品。
4、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配送企业。
格式自拟。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正本 /副本)
xxxx项目
其他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XXXX
采购项目编号: XXXX
投标日期: 2023年XX月XX日
报价部分:
一、 开标一览表 (实质性要求)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执行价格要求 |
1 |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公开选择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项目 | 本项目试剂结算费用按 “ 四川省 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 挂网价格,据实结算 。 |
注 : 1.“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2. 所以投标人必须响应该项目价格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部分
二 、 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货物 , 本项目试剂结算费用按 “ 四川省 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 挂网价格,据实结算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 份;其他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 份;单独用于开标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1份 。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如数交纳招标服务费。
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8.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注: 1、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若不涉及该内容可不填写或“/”。
2、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五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 验收 | 备注 | |
注:以上需根据评审要求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六 、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 投标人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要求列入此表,未列入的视为负偏离。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 、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 “第六章 商务、售后及其他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八 、知识产权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一、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我司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则会在投标文件中特别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同时承诺,我司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将会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如我司采用了非我司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按照提供虚假投标材料处理。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 、投标人认为需要其他的其他证明材料(若涉及)
格式自拟。
商务部分:
十、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致: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参照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 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 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 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 (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十一、知识产权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一、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我司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则会在投标文件中特别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同时承诺,我司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将会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如我司采用了非我司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按照提供虚假投标材料处理。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如涉及)。
十 三 、售后服务。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若涉及)。
十 四 、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若涉及)。
十 五 、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请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提供打分所需的资料(在投标文件已描述或提供了的,不必重复),不齐将扣相应分,不提供将不得相应分。
1、
2、
3、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所 投产品为 进口 的, 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 (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
3、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必须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目录内产品。
4、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配送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 按相关标准执行 。
2.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
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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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除外);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5.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5.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6、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所 投产品为 进口 的, 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 (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
7、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必须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目录内产品。 (提供证明材料)
8、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配送企业。 (提供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1、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 (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同时,以上材料应逐一审查通过。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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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述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公开选择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项目。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试剂供应清单
检验试剂、耗材项目清单 | ||||||
编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备 注 | |
1 | 生化检测试剂 | 淀粉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α-羟丁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白蛋白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胆碱酯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钙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胱抑素 C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肌酐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肌酸激酶 MB同工酶测定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无机磷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尿素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尿酸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葡萄糖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前白蛋白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载脂蛋白 AⅠ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载脂蛋白 B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脂蛋白 (a)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直接胆红素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总胆固醇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总胆红素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总胆汁酸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总蛋白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单胺氧化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α-L-岩藻糖苷酶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a-1抗胰蛋白酶测定 | 实时挂网价 | |||||
总铁蛋白检测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郎道定值质控血清(高值、中值、低值) | 5ml 20支/盒 | 支 | 160 | |||
朗道高值校准血清 | 5ml*20支 | 支 | 210 | |||
一次性使用样品杯 | ( φ16×38) | 支 | 0.17 | |||
酸性清洁液 | 500ml | 瓶 | 1800 | |||
碱性清洗液 | 2L | 瓶 | 920 | |||
生化仪清洁液 (抗菌无磷清洗剂) | 500ml | 瓶 | 1600 | |||
清洗剂 | 100ml | 瓶 | 240 | |||
专用灯泡 | 1个 | 个 | 5000 | |||
反应杯 | 14个/套,4套/箱 | 套 | 8500 | |||
加样吸嘴 | 500个/包 8包/箱 | 箱 | 7881 | |||
2 | 电解质检测试剂 | 钠、钾、氯离子浓度检测内部标准液(离子选择电极法) | 2000mL/瓶 | 瓶 | 实时挂网价 | |
样本稀释液 | 2000mL/瓶 | 瓶 | 实时挂网价 | |||
钠、钾、氯离子浓度检测参比电极液(离子选择电极法) | 500mL/瓶 | 瓶 | 实时挂网价 | |||
钠、钾、氯离子浓度检测校准品(离子选择电极法) | 溶解液内容量 :3ml/瓶;白蛋白内容量:0.18g/瓶。每盒内溶解液和白蛋白各5瓶。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血质控品( ISE) | 血质控品( 5×3ml) | 盒 | 1200 | |||
洗净液 (A) | 5×100ml | 盒 | 825 | |||
钠、钾、氯离子浓度检测标准液(离子选择电极法) | 标准液 10ml/瓶,每盒3瓶装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钠、钾、氯离子浓度检测标准液(离子选择电极法) | 标准液 10ml/瓶,每盒3瓶装;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K电极 | 1个 | 1个 | 2754 | |||
Na电极 | 1个 | 1个 | 2754 | |||
Cl电极 | 1个 | 1个 | 2754 | |||
Ref电极 | 1个 | 1个 | 4138 | |||
3 | 肿瘤标志物 | 糖类抗原 125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糖类抗原 15-3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糖类抗原 19-9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甲胎蛋白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癌胚抗原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底物液 | 实时挂网价 | |||||
反应杯 | 4000个/箱 | 箱 | 3230 | |||
抗 TP质控品(非定值)80mLU/ml | 0.5ml | 支 | 45 |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用反应杯 | 3500个/箱 | 箱 | 2660 | |||
特殊清洗液 | 实时挂网价 | |||||
激发液 | 实时挂网价 | |||||
预激发液 | 实时挂网价 | |||||
4 | 胶体金检测试剂 | 乙肝 5项检测试剂(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结核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幽门螺旋杆菌检测试剂(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乙肝表面抗原试剂(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丙肝病毒抗体(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肺炎支原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 实时挂网价 | |||||
甲型 /乙型流感病毒检测试剂(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甲型肝炎病毒抗体 IgM(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戊型肝炎病毒抗体 IgM(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梅毒螺旋体抗体(胶体金) | 实时挂网价 | |||||
抗人绒毛膜促性激素 (尿HCG)抗体检测 | 实时挂网价 | |||||
霍乱弧菌检测试剂(胶体法) | 实时挂网价 | |||||
大便隐血检测试纸条(胶体法) | 实时挂网价 | |||||
5 | 凝血功能检测试剂 | 凝血酶原时间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凝血酶时间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纤维蛋白原检测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血凝杯 | 2000只×3袋 | 盒 | 3000 | |||
冲洗液 | 2×5000ml | 箱 | 750 | |||
清洗液 Ⅰ | 50ml | 盒 | 150 | |||
清洗液 Ⅱ | 12×15ml | 盒 | 360 | |||
D-二聚体质控品 | 型号 2:高值10×0.5ml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质控品 | 型号 2:高值10×0.5ml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凝血非定值质控品(正常) | 10×1.0ml | 盒 | 430 | |||
6 | 微生物检测试剂 | 缓冲液 | 实时挂网价 | |||
肠杆菌 /氧化酶阴性革兰阴性杆菌鉴定药敏板 | 实时挂网价 | 适用 DL-96A | ||||
葡萄球菌鉴定药敏板 | 实时挂网价 | 适用 DL-96A | ||||
非发酵菌 /氧化酶阳性革兰阴性杆菌鉴定药敏板 | 实时挂网价 | 适用 DL-96A | ||||
链球菌 /场球菌鉴定药敏板 | 实时挂网价 | 适用 DL-96A | ||||
试剂板(真菌) | 实时挂网价 | 适用 DL-96A | ||||
需氧血培养瓶 | 实时挂网价 | 适用迪尔 BT240 | ||||
厌氧血培养瓶 | 实时挂网价 | 适用迪尔 BT240 | ||||
儿童血培养瓶 | 实时挂网价 | 适用迪尔 BT240 | ||||
巧克力色血琼脂平板(嗜血型) | 实时挂网价 | |||||
巧克力色血琼脂平板(不加抗生素,奈瑟型) | 实时挂网价 | |||||
SS琼脂平板 | 实时挂网价 | |||||
营养琼脂培养基 | 实时挂网价 | |||||
革兰氏染色液 | 实时挂网价 | |||||
7 | 心肌标志物检验试剂 | 肌钙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肌钙蛋白质控品 | 实时挂网价 | |||||
肌红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肌红蛋白质控品 | 实时挂网价 | |||||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肌酸激酶质控品 | 实时挂网价 | |||||
降钙素原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降钙素原质控品 | 实时挂网价 | |||||
B型钠尿肽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B型钠尿肽质控 | 实时挂网价 | |||||
8 | 支原体检测试剂 | 肺炎支原体 IgG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肺炎支原体 IgM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9 | 传染病检验试剂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 e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 e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质控品 | 水平 2 2.0mL×1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质控品(化学发光法) | QC2:2ml*1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梅毒螺旋体抗体质控品(化学发光法) | 2.0ml×2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质控品(化学发光法) | 2.0ml×4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质控品(化学发光法) | 1.0ml×2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降钙素原质控品 | 水平 2:1.0ml×1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心肌标志物质控品 | 水平 2:2.0mL×3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质控品 | 水平 2:1.0ml×1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 e抗体质控品 | 水平 2:1.0ml×1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乙型肝炎病毒 e抗原质控品 | 水平 2:1.0ml×1 | 盒 | 实时挂网价 | |||
优生十项检测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抗环瓜氨酸多肽抗体 | 实时挂网价 |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10 | 血液分析检测试剂 | 血细胞分析用 F-DK稀释液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LS溶血剂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LW溶血剂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FW染色液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LD溶血剂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FD染色液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DR稀释液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FR染色液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FP染色液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LA溶血剂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FA染色液 | 实时挂网价 | |||||
血细胞分析用 F-CC清洁液 | 4mL×6瓶/盒 | 盒 | 90 | |||
超敏 C-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散射比浊法) | 实时挂网价 | |||||
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 | 4L×1/盒 | 240 | ||||
缓冲液(特定蛋白分析用缓冲液) | 实时挂网价 | |||||
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用反应杯 | 4只/盒 | 240 | ||||
11 | 尿液分析仪检测试剂 | 尿有形成分分析仪应用试剂 -鞘液 | 实时挂网价 | |||
尿有形成份检测稀释液 | 实时挂网价 | |||||
尿有形成份检测染液 | 实时挂网价 | |||||
尿有形成分分析仪清洗液 | 实时挂网价 | |||||
尿液分析试纸条 | 实时挂网价 | |||||
一次性使用尿沉渣管 | 12ml(螺旋盖)蓝盖~新模具~200支/盒 2000支/件 | 盒 | 125 | |||
一次性使用标本杯(尿杯) | 400个/包 大号 25包/件 | 个 | 0.07 | |||
一次性塑料试管 | 12*100/500支/包 20包/件 | 支 | 0.07 | |||
尿液干化学分析质控物 | 阴性质控物: 4×8mL | 盒 | 110 | |||
一次性大便杯 | 30ml 100个/包 12包/件 | 个 | 0.85 | |||
12 | 尿液 ACR检测试剂 | 尿肌酐 | 实时挂网价 | |||
微量白蛋白 | 实时挂网价 | |||||
风湿检测试剂 | 抗链球菌溶血素 o检测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类风湿因子 | 实时挂网价 | |||||
13 | 炎症标志物 | 全程 C-反应蛋白 | 实时挂网价 | |||
血清淀粉样蛋白 A检测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甲功、激素检测试剂 | 人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盒 ( 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人促卵泡生成素检测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孕酮检测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催乳素检测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睾酮检测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雌二醇检测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β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 )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硫酸脱氢表雄酮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17α-羟孕酮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甲状腺素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促甲状腺激素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游离甲状腺素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 (Anti-TG) 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 (Anti-TPO) 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甲状腺球蛋白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 | 实时挂网价 |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 | 实时挂网价 | |||||
甲状旁腺激素定量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实时挂网价 | |||||
甲状腺功能复合定值质控品(低值) | 实时挂网价 | |||||
甲状腺功能复合定值质控品(高值) | 实时挂网价 | |||||
清洗液 | 实时挂网价 | |||||
样品稀释液 | 实时挂网价 | |||||
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 110ml*5/盒 | 4151.75 | ||||
反应杯 | 1000个/包 | 1200 | ||||
样本杯(定标用) | 500个/包 | 600 | ||||
系统清洗液 | 10ml*12/盒 | 2620 | ||||
14 | 糖化血红蛋白( HbA1c)测定 |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15 | 血气分析检测试剂 | 检测试剂包、试剂卡 | 实时挂网价 | |||
16 | 阴道炎联合检测 | 阴道炎联合检测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17 | 血型及交叉配血检测试剂 | ABO/RhD血型定型检测试剂卡 | 实时挂网价 | |||
抗人球蛋白卡 | 实时挂网价 | |||||
ABO,RhD血型抗原检测卡(正定性卡) | 实时挂网价 | |||||
不规则抗体筛查红细胞 | 实时挂网价 | |||||
ABO血型定型红细胞试剂(人红细胞) | 实时挂网价 | |||||
18 | 呼吸道病毒检测 | 蛋白多肽提取纯化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幽门螺旋杆菌检测 | 幽门螺旋杆菌 IgG抗体检测 | 实时挂网价 | ||||
胃癌标志物试剂 | 胃泌素 17测定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胃蛋白酶原测定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19 |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 |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 实时挂网价 | |||
梅毒检测试剂 | 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诊断试剂(国药准字) | 实时挂网价 | 具有药品经营资质 | |||
血型检测试剂 | 抗 A抗B血型定型试剂(国药准字) | 实时挂网价 | 具有药品经营资质 | |||
20 | 分子检测试剂 | 检测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提取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滤芯吸头 | 实时挂网价 | |||||
8联管+平盖 | 实时挂网价 | |||||
加样槽 | 实时挂网价 | |||||
快检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质控品 | 实时挂网价 | |||||
抗原检测试剂 | 实时挂网价 | |||||
混检管 | 实时挂网价 | |||||
单检管 | 实时挂网价 | |||||
人类 MTHFR(C677T)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PCR-熔解曲线法) | 实时挂网价 | 叶酸 | ||||
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法) | 实时挂网价 | 结核分枝杆菌 | ||||
沙眼衣原体 (CT)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实时挂网价 | 性病三项 | ||||
解脲支原体( UU)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实时挂网价 | |||||
淋球菌 (NG)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实时挂网价 | |||||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分型检测试剂盒( PCR-荧光探针法) | 实时挂网价 | |||||
B族链球菌(GBS)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实时挂网价 | B族链球菌 | ||||
乙型肝炎病毒( HBV)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 实时挂网价 | 超高敏乙肝 | ||||
乙型肝炎病毒( HBV)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实时挂网价 | 乙肝 DNA | ||||
丙型肝炎病毒( HCV)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实时挂网价 | 丙肝 R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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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因耗材制造商产品注册名称等信息的差异,投标人所投产品名称可不限于采购目录中耗材名称,但投标人投标产品功能必须满足采购人临床使用要求,并提供佐证资料。
(二)技术、服务要求
第一包:生化检测试剂
( 1)稳定性:试剂2~8℃密封保存,有效期大于或者等于12个月,开瓶后效期大于或者等于7天;标准品开瓶复溶后,放置2-8℃可稳定一个月。
( 2)试剂空白:试剂空白吸光度A<0.500。
( 3)准确度:质控品测试,测定结果在质控范围内。
( 4)精密度:重复性CV<4%,批间差<8%。
( 5)分析灵敏度及线性范围满足质控要求。
( 6)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第二包:肿瘤标志物
( 1)最低检测限:0.5ng/ML 。
( 2)线性范围:检测范围或可报告范围,斜率为1.0±0.2相关系数≥0.90。
( 3)精密度:CV<8% 。
( 4)特异性:高浓度的胆红素、蛋白质、甘油三酯干扰率<10%。
( 5)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第三包:胶体金检测试剂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 (胶体金法) :
1、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企业参考品检测:阳性参考品符合率、阴性参考品符合率、重复性、 最低检出限、稳定性均符合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企业参考品要求。
2、 本试剂盒与甲型肝炎病毒 (HAV)、 乙型肝炎病毒 (HBV)、 丙型肝炎病毒 (HCV)、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类风湿因子 (RF) 阳性血清均不产生交叉反应。
3、 胆红素(342.0μumol/L)、 胆固醇(20.7mmol/L)、 血红蛋白(5.0g/L)、 甘油三酯(28.2mmol/L) 不影响检测结果。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胶体金法):
1.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企业参考品进行检定。
1.1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用 HIV 抗体阴性参考品 (N1~N20) 测定,要求阳性反应不得多于2份,阴性符合率(一
/-)应≥18/20。
1.2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HIV-1 型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用HIV-1 型阳性参考品 (P1~P18) 测定,要求应全部为阳性 反应, HIV-1 型阳性符合率(+/+)应为18/18;且P18 显色强度应不低于P17;
HIV-2 型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用 HIV-2 型阳性参考品 (P19~P20) 测定,要求应全部为阳
性反应, HIV-2 型阳性符合率(+/+)应为2/2。
1.3最低检出限:
用最低检出限参考品 (S1~S3) 测定,要求阳性反应不得少于1份(≥1/3)且基质血清(S1) 为阴性反应。
1.4重复性:
用重复性参考品平行检测 10次,应均为阳性反应且显色度均一。
1.5稳定性:
37℃放置20天后,其阴性参考品符合率、阳性参考品符合率、最低检出限、重复性应符 合要求。
2. 本试剂盒测定类风湿因子阳性血清、乙型肝炎病毒 (HBV)、 甲型肝炎病毒 (HAV)、 梅毒 螺旋体 (TP) 感染者血清不会引起干扰。
3.对于下列物质在所给出的浓度下对测试结果不造成影响。
测定物质名称 | 测定的浓度 | 测定物质名称 | 测定的浓度 |
胆固醇 | ≤200mg/mL | 血红蛋白 | ≤178g/L |
甘油酸脂 | ≤200mg/mL | 胆红素 | ≤1.6mg/100mL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 HBsAg )检测试剂:试剂共检测了 1097 例临床标本,与酶联免疫法对照阳性符合率为 99.05% ,阴性符合率为 99.87% ,总符合率为 99.64%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其标化的企业参考品检测, 10 分钟观察结果, adr , adw , ay 亚型的最低检出量均为 2.5ng/mL ;用国家参考品或者经其标化的企业质控品测定( n=10 ),反应结果一致,显色度均一。
第四包:凝血功能检测试剂
( 1)精密度:批内CV≤13%;批间差≤15%。
( 2)准确度:相对偏差在±15%范围内重复性:CV≤8%。
( 3)批间差:批间差≤10%。
( 4)线性:在0.80g/L~5.0g/L范围内,相关系数r>0.98。
( 5)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第五包:微生物检测试剂
( 1)检测细菌的种类 至少应包括:肠杆菌、葡萄球菌、链球菌、非发酵菌、真菌。
( 2)鉴定及药敏方法采用比色或比浊法。
( 3)具有快速检测和标准检测功能。
( 4)具用独立的鉴定试条和药敏试条 。
(5)培养瓶可接受的样本:血液、痰液、脑脊液等各种标本。
( 6) 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第六包:心肌标志物检验试剂
( 1)批间差:≤15%。
( 2)线性范围:20-1000ng/mL。
( 3)准确度:回收率在85%~115%范围内。
( 4)重复性:CV≤10%。
( 5)批间差:≤15%。
( 6)最低检测限不大于0.1ng/mL。
( 7)线性范围:0.2-50ng/mL。
( 8)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第七包:支原体检测试剂
1、方法学:化学发光法;
2、线下范围:20AU/mL~300.0AU/mL;
3、分析灵敏度:最低检测限:≤2.0AU/mL;
第八包:免疫检验试剂
( 1)检查项目: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HIV、anti-HCV、anti-TP,且以后应具备可拓展。
( 2)方法学:化学发光法
( 3)乙肝两对半检测试剂性能要求:涵盖多种亚型,突变株。
( 4)HIV检测试剂性能要求:为第四代产品--抗原抗体联检,以保证检测结果的灵敏度,缩短窗口期(以说明书为准)。
( 5)乙肝表面抗原可溯源至WHO第二代国际标准单位。
( 6)乙肝表面抗体可溯源至WHO第二代国际标准单位。
( 7)项目的批内精密度和批间精密度都必须满足CV<10%。
( 8)提供涉及使用到的校准品 ,满足溯源性要求 。
( 9)提供涉及使用到的配套耗材、质控品 并且可提供阴性、阳性至少两个水品的质控物。
( 10)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第九包:血液分析检测试剂
(1)染色试剂外观透明、无颗粒、无絮状物及沉淀。
(2) 稀释液试剂空白满足以下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WBC:<0.20x10x9/L
RBC:<0.002x10x12/L
PLT:<10x10x9/L
HGB:<1g/L
( 3)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第十包:尿液分析仪检测试剂
( 1)试剂包含尿干化学试剂和尿有形成份检测试剂。
( 2)质控品:至少具有两个水平的配套质控品。
( 3)尿有形成份质控品:能对红细胞、白细胞、上皮细胞、管型、细菌进行定量质控,每盒质控品都能提供以上参数的靶值。
( 4)尿液ACR检测:批内差异:批内CV≤5%,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
( 5)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第十一包:尿液 ACR检测试剂
1、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以生理盐水为空白时,在37°C下,吸光度A546nm(光径1cm)<0.1。
2、分析灵敏度试剂(盒)测试100μmol/L被测物时,吸光度值差值(△A)应不小于0.01
3、线性范围3.1试剂盒在测试血清、血浆样本时,[10,8000]μmol/L区间范围内,其相关系数│r│≥0.990。3.2试剂盒在测试尿液样本时,[100,80000]μmol/L区间范围内,其相关系数│r│≥0.990。
4、测量精密度:重复性:CV≤5%;试剂盒批间差相对极差(R)≤10%
5、准确度:相对偏差应在±10%之内
6、校准品均匀性:CV瓶内≤5%;CV瓶间≤5%。
7、质控品均匀性:CV瓶间≤5%。
第十二包:风湿检测
肌酐( CREA )测定试剂盒
1、线性范围:3-160IU/mL,判定依据:r≥0.990
2、测量精密度:重复性:CV≤5%;
3、试剂盒批间差相对偏差(R)≤5%;
4、准确性:Bias%应在±10%范围以内;
5、特异性:加入游离胆红素≤684μmol/L;血红蛋白≤5g/L;甘油三酯≤11.3mmol/L时测试结果Bias%应在±10%范围以内。
6、质控品预期结果:质控品的测试结果应在质控范围内
7、质控品均匀性:CV≤5%
类风湿因子 (RF) 检测试剂盒
1、线性范围:20-800IU/mL,判定依据:r≥0.9903、
2、测量精密度:重复性:CV≤5%;
3、试剂盒批间相对偏差(R)≤5%;
4、准确性:Bias%应在±10%范围以内;
5、特异性:加入游离胆红素≤684μmol/L、血红蛋白≤5g/L、甘油三酯≤11.3mmol/L时测试结果Bias%应在±10%范围以内。
6、质控品预期结果:质控品的测试结果应在质控范围内;
7、质控品均匀性:CV≤5%。
第十三包:炎症标志物、甲状腺功能检测、性激素检测
1、炎症标志物:
( 1)SAA+CRP最低检出限:0.5mg/L
( 2)线性范围:血清、血浆5-200mg/L;全血8-320mg/L。
( 3)稳定性:试剂2~8℃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效期为7天;标准品开瓶复溶后,放置2-8℃可稳定一个月。
2、甲状腺功能检测、性激素检测:
项目名称 | 项目参数 |
人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空白限:不高于0.3mIU/ml。 |
人促卵泡生成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最低检测限:不大于0.3mIU/ml。 |
孕酮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空白限:不高于0.05mIU/ml。 |
催乳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空白限:不高于20μIU/ml。 |
睾酮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空白限:不高于0.1ng/ml。 |
雌二醇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空白限:不高于10pg/ml。 |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最低检测限:不高于0.2nmol/L。 |
硫酸脱氢表雄酮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最低检测限:不低于2μg/dl。 |
17α-羟孕酮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空白限:不高于0.05ng/ml。 |
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最低检测限:不高于2.0mIU/ml; |
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检测范围:0.1ng/ml-10ng/ml。 |
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检测范围:0.5μg/dl-30μg/dl。 |
促甲状腺激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检测范围:0.005μIU/ml-100μIU/ml。 |
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检测范围:0.2pmol/ml-50pmol/ml。 |
游离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检测范围:2.5pmol/ml-100pmol/ml。 |
甲状腺球蛋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检测范围:0.1ng/ml-500ng/ml。 |
甲状旁腺激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空白限:不高于2pg/ml。 |
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检测范围:1.0IU/L-50IU/L。 |
3、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十四、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试剂
( 1) 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外观:试剂包各组份应齐全,包装完好液体无渗漏;包装标签应清晰,无磨损。
1.2试剂吸光度:≤0.30。
1.3准确性:测定值与参考物质标示值的相对偏差在±7%范围内。
1.4重复性:变异系数CV%≤3.0%。
1.5批间差:批间差≤6%。
1.6分析灵敏度:△A≥0.03。
1.7线性范围:4%~17%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线性偏差为HbA1c在3%~5%范围内为±10%,在5%~16%范围内为±7%。
( 2)校准品
2.1外观:校准品为冻干品,应呈粉末状或呈块状,复溶后为透明液体;包装标签应清晰,无磨损。
2.2测量准确度:测定值与参考物质标示值的相对偏差在±7%范围内。
2.3均一性:瓶间重复性CV%≤5.0%。
2.4生物安全性:HIV(HIV1、HIV2)抗体、肝炎B表面抗原(HbsAg)、肝炎C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测试呈阴性。
( 3)质控品
3.1外观:质控品为冻干品,应呈粉末状或呈块状,复溶后为透明液体;包装标签应清晰,无磨损。
3.2测量准确度:测定值与质控品标示值的相对偏差在±7%范围内。
3.3均一性:瓶间重复性CV%≤5.0%。
3.4生物安全性:HIV(HIV1、HIV2)抗体、肝炎B表面抗原(HbsAg)、肝炎C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测试呈阴性。
( 4)层析柱
4.1外观:层析柱塑料瓶密封完好无液体渗漏;层析柱装配完好,层析柱套和层析柱芯紧密结合;包装标签应清晰,无磨损。
( 5)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十五、血气分析检测试剂
( 1)需要包含:PH,pCO2、pO2、cK、cNa+、cCa2+、cCl、Hct等27种以上实验参数。
( 2)室温 25 °C • 相对湿度 50 % • 大气压 760 mmHg • 大气中 CO2 含量 0.06 % 环境下试剂偏移、重复性、日间变异指标<5%。
( 3)抗电磁干扰条件能力强。
( 4) 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十六、阴道炎检测试剂
( 1)特异性:各项目检测试纸对脂酶、乳酸脱氢酶试验结果100%阴性。
( 2)准确性:阳性符合率>90%,阴性符合率>90%。
( 3)重复性:无差异。
( 4)批间精密度/批内精密度:无差异。
( 5)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十七、血型及交叉配血检测试剂
( 1)ABO 血型定型红细胞试剂细胞与抗 A 试剂 3+抗体试剂最高稀释度≥1:8,A1 细 胞与抗 A 试剂 1+抗体试剂最高稀释度≥1:128。
( 2)ABO、Rh 血型检测卡(微柱凝胶法)
凝胶柱抗体只与具有相应抗体对应抗原的红细胞产生阳性反应,否则产生阴性反应,同时凝集强度 >3+及以上。
( 3)提供开展该检测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系统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十八、呼吸道病毒检测、幽门螺旋杆菌检测
( 1) 呼吸道病毒检测
1、重复性:CV≤10%。
2、批间差:CV≤15%。
3、准确度:回收率应在85%-115%区间内
4、线性范围:分析性能符合如下要求:
a)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在±15%以内;
b)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00
( 2)幽门螺旋杆菌检测:
1、重复性:CV≤15%。
2、批间差:CV≤20%。
3、准确度:回收率应在85%-115%区间内
4、线性范围:试剂(盒)线性在(1-40)pmol/L范围内;
分析性能符合如下要求:
a)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在±15%以内;
b)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00
( 3)提供开展该项目所必须的配套 全新 检测设备 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十九、人乳头瘤病毒检测
1、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女性宫颈脱落上皮细胞样本中基因型人乳头瘤病毒( Human Papillomavirus,HPV)的核酸。可鉴别病毒基因亚型。
2、 最低检测限:试剂盒能稳定检出 HPV 质粒的最小拷贝数为 10 3 copies/mL。在核酸扩增试验之前,将质粒浓度配置至不同浓度梯度,当其拷贝数为 10 3 copies/mL 时,HPV 亚型均可检出且结果稳定,故最低检出限为 10 3 copies/mL。
3、 准确性:试剂盒检测 HPV 阴性和阳性参考品,符合率为 100%。
4、 对比试验:试剂盒与已上市对照试剂盒相比,阳性符合率为 98.35%,阴性符合率为 96.60%,总符合率为 97.89%。
5、 分析特异性: HPV24 种型别间无相互交叉。试剂盒检测其他病毒(单纯疱疹病毒,人巨细胞病毒,EB 病毒)和其他病原体(梅毒螺旋体、滴虫、淋球菌、沙眼衣原体、解脲支原体、人型支原体、白色念珠菌、)等,均为阴性。
精密度:检测 HPV 低危型 11 亚型和高危型 16 亚型精密度参考品,重复 10 次,结果均可以检出对应亚型。
6、提供开展该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 检测设备 1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二十、新冠检测试剂
1 、预期用途:用于核酸的提取、富集、纯化等步骤,其处理后产物用于临床体外诊断检测使用。
2 、原理:本品采用磁珠法提取、富集并纯化样本中的 RNA 。病原体核酸在缓冲液环境中与纳米生物磁珠相结合,并在外力磁场的作用下聚集、转移、分散,从而完成样本中核酸的提取分离。
3 、获得国家医疗器械备案、通过 CE 认证
4 、样本类型:试用血清、血浆、咽拭子、深咳痰液等样本类型
5 、包装形式:试剂组分已经预封装在提取耗材的不同孔位内,高温热封贴膜后热塑膜包装
6 、试剂规格:含有手工试剂和自动化试剂,规格包括 24 测试 / 盒、 48 测试 / 盒、 96 测试 / 盒、 16 测试 / 盒、 32 测试 / 盒、 64 测试 / 盒、 96 测试 / 盒( A )
7 、样本量: 200-300ul
8 、存储及效期:无需低温运输,室温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为 12 个月
9 、适用设备: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提取一轮时间≤ 12 分钟
10 、操作简便性:使用时需添加蛋白酶 K 后,直接加样本
提供开展该项目所必须的配套全新检测设备 1 套,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量的总价之内。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合同期满后 ,一年一签,由采购人根据产品质量、配送及售后服务质量、诚信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续签、淘汰或者再次选择配送企业。
2、 配送时间要求:采购人每月 20日前向中标供应商提供次月使用产品品目及数量,供应商收到采购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投标人配送需及时,在采购人所在地或周边地区设有库房,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一般试剂于5天内送达,急用试剂应根据需要24小时内送达。(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明确表述) 供货商接到采购人 供货通知时,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送货,在 24小时内响应,将所供货物送运到业主单位,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进口产品必须同时提供报关单及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 / 运输瑕疵,在采购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投标人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
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有效期自产品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 有效期不小于全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对近效期(剩余有效期小于全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的甲方有权拒收。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按质量承诺,由投标人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投标人必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周期内中标产品使用量的总价之内。新开展的项目或同一测定项目检测方法改变升级,投标人需无条件提供货源。
6 、 如果 采购人 在正常保管和使用前题下,因产品 原因发生不良事件 造成的医疗事故及纠纷,由 投标人 负责并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及经医患双方调解的费用赔付;若涉及产品质量鉴定,由投标人负责委托相关部门进行。
7、付款方式:按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试剂付款方式执行。
8、交货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9、验收方法:按医院对检验试剂的验收制度进行验收。
10.违约责任
10.1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10.2如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0.3 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或出现虚假应标,则限制其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任何采购活动。
11、安全责任:成交人承担拟派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同时承担若因成交人责任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连带责任;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2 、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合同中约定。
第七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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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人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 。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 5)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 6)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审查只依据第四章、第五章,即作为资格性审查事项。
注:资格性审查结束后,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3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 ,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 (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4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服务、商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注:投标人有上述(七) -(十二)条行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按相关规定处理。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 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人书面反映。招标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讨论决定。
3.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唱标时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适用)
3.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10.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10.3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的规定处理。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10.4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人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人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可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综合实力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报价 20% | ||||
2 | 技术服务 要求 51% | ||||
3 | 服务方案 18% | ||||
4 | 履约 能力 11% | 综合 实力 5% | |||
业绩 6%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废 标
5.1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人。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 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采购合同 (样例)
合同编号: XXXX。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权利瑕疵且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等。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获取的对方未公开的资料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及送达条款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签章页载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即为发生纠纷时司法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阶段。任何一方变更该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均应在变更后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视为新的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十三条 合同 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3份,乙方2份,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XXX采购项目进度计划表(附后)。
甲方:(盖单位公章)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XXXX。
签订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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