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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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D-XZ-2023010)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RD-XZ-2023010),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招标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九)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2年有效
(十) 服务地点:东莞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估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员工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 员工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 1 | 430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2年有效 | / | 1 |
(二)项目概述: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三)招标范围:1.按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要求配备服务人员,按实际配备人数进行结算,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人员服务费用预算为924000.00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岗位 | 含税最高限价(元/月) | 配置数量(人) |
1 | 主厨 | 9000.00 | 1 |
2 | 帮厨 | 7000.00 | 1 |
3 | 点心师傅 | 6000.00 | 1 |
4 | 厨工 | 6000.00 | 1 |
5 | 服务主管 | 5500.00 | 1 |
6 | 服务员 | 5000.00 | 1 |
每月合计(元)(含税价) | 38500.00 | ||
全年合计(元)(含税价) | 462000.00 | ||
两年合计(元)(含税价) | 924000.00 |
2.为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提供农副产品采购及配送服务。按餐标要求承包食材,满足公司员工的日常用餐需要。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每天安排人员对送货食材进行检查和签收,食材承包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材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食材承包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承包人承担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责任。
食材承包餐标标准,本项目按照公司去年用餐情况进行测算,费用约为1679737.50元/年,具体构成如下:
时间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就餐标准(元)(含税价) | 15 | 30 | 20 |
餐标菜式包含 (菜式品种数已清单为准, 数量以具体人数作参考) | 1)2种主食 2)2种糕点 3)2种粗粮 每周二、四牛奶,周一、三、五豆浆 1种粥 1种蔬菜 1种以鸡蛋为食材的菜式 | 1)2种主荤 2)2种副荤 3)2种蔬菜 4)2种凉菜 每周2次单盅炖汤 2种主食,其中一种必须有米饭 | 1)1种主荤 2)2种副荤 3)2种蔬菜 4)例汤 |
每日计划用餐人数(人) | 125 | 115 | 30 |
按270天计算,全年计划用餐费用(元)(含税价) | 506250 | 931500 | 162000 |
全年合计(元)(含税价) | 1599750 | ||
两年合计(元)(含税价) | 3199500 | ||
备注:以1年的合计费用为基准数按5%浮动测算,1年食材承包费用约为1679737.50元(含税价)。2年食材承包费用约为3359475元(含税价)。 计算过程:1599750*105%*2=3359475。 |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由人员劳务费和食材承包费两部分构成,投标人分别报价。
1.人员劳务费定价:招标人对每个岗位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对每个岗位进行报价,报价后汇总为综合价报价。投标人报价超出岗位最高限价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采购人每月按实际投入的人数进行结算。
2.食材承包费定价:采用费率形式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投标费率在100%(含)以下均为有效报价。
(五)结算方式:按月为周期定时结算,结算价由两部分组成。
最终结算价=人员劳务费+食材承包费。
1.人员劳务费:采购人每月按实际投入的人员进行结算 ,即每月结算价=中标单位的岗位报价×实际投入的人员数 。
2.食材承包价格的核定方式:
(1)对于采购的食材在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html)内的,以每月第一次发布的价格作为当月的食材指导价(如11月第一次发布的日期为11月05日,12月第一次发布的日期为12月03日,则11月06日-12月03日均以11月05日发布的价格作为本周期内指导价)。结算价(一)=∑每项食材实际采购数量(由招标单位确定数量)×菜篮子食材指导价×中标费率。具体类别包含粮食、食用油、畜类、蔬菜及水果等,详见采购清单。
其中,每个周期内食材价格浮动超过10%的食材,双方可以提起调增(或调减)食材单价,提起方须提供单价浮动的文件依据(如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最近三期发布的价格等),双方同意后可修改该周期内的食材指导价。
(2)对于采购的食材不在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目录内,但存在于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结算价(二)=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在新光明市场、细村市场、罗沙市场等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进行调整(即基准价=市场平均价=N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N),供货价即为基准价×中标费率。
原则上此类食材的单价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允许变更,如实须调整,中标单位须提供价格调整的依据(如政府相关部门通告、厂家价格调整发文、网站公告截图等),双方可以提起调增(或调减)单价,双方同意修改后生效。
食材承包结算价=结算价(一)+结算价(二)
(六)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资信要求: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在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5 | 投标人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7 | 根据《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1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8月31日20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7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重要提醒:
1.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20时00分00秒
4.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09时00分00秒
5.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1日09时00分00秒。
2.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3.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4.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中国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固话)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5 层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4008100100-2-1
2.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王政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 有效线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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