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采购血吸虫病防治药品乙醇胺盐可湿粉、吡喹酮片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咸宁市
嘉鱼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采购血吸虫病防治药品(50%氯硝柳氨(杀螺胺)乙醇胺盐可湿粉、吡喹酮片)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31 16:56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13 | 项目监管地:嘉鱼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采购血吸虫病防治药品(50%氯硝柳氨(杀螺胺)乙醇胺盐可湿粉、吡喹酮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ZZB-2023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3-01271
3、项目名称: 采购血吸虫病防治药品(50%氯硝柳氨(杀螺胺)乙醇胺盐可湿粉、吡喹酮片)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54.58 (万元)
6、最高限价: 54.58 (万元)
7、采购需求:
包1:50%氯硝柳氨(杀螺胺)乙醇胺盐可湿粉6吨:27.18万元; 包2:吡喹酮片4万片:27.4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包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经营许可证》;包2: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以上查询截图均以采购公告发布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用户类型建议勾选“供应商”和“投标人”两项),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
(2)完成注册登记后,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81/TPBidder/memberLogin,主体类型选“交易乙方”),在所投标包免费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如何领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13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嘉鱼县鱼岳镇嘉鱼大道48号嘉鱼县中心五楼509室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9月1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嘉鱼县鱼岳镇嘉鱼大道48号嘉鱼县中心五楼5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5、政府采购监督单位:嘉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人:吴忠华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
6、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嘉鱼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登陆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平台。具体可联系嘉鱼县财政局,联系人:吴忠华,联系电话。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8、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嘉鱼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地 址: 嘉鱼县迎宾大道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嘉鱼县体育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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