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保亭县建成区行道树景观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项目概况
保亭县建成区行道树景观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11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保亭县建成区行道树景观亮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SCHN-2023-00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37.801898 |
最高限价(万元) | 237.801898 | ||
采购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无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3.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似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中国(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件加盖公章)。 3.4.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3-08-31 至 2023-09-07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 ||
方式 | 网上 | ||
售价(元) | 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3-09-11 15: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 |
五、开启
开启时间 | 2023-09-11 15: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 |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6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亭县热作所机关花园小区12栋103室 | ||
项目联系人 | 苏滨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细信息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保亭县建成区行道树景观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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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保亭县建成区行道树景观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3-09-11 15:0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HN-2023-006
项目名称:保亭县建成区行道树景观亮化工程
预算金额:2,378,018.98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保亭县建成区行道树景观亮化工程 | ¥2,378,018.98 | ¥2,378,018.98 |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似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中国(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件加盖公章)。 3.4.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31 00:00:00 至 2023-09-07 23:59:59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 网上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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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3-09-11 15: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
**五、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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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9-11 15: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地 址: 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保亭县热作所机关花园小区12栋1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滨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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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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