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东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门下村变0.4kV低压出线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门下村变0.4kV低压出线(A线#01~#08杆、B线#01~#05杆)迁改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B2023-011
项目名称:门下村变0.4kV低压出线(A线#01~#08杆、B线#01~#05杆)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21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262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东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门下村变0.4kV低压出线(A线#01~#08杆、B线#01~#05杆)迁改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门下村变0.4kV低压出线(A线#01~#08杆、B线#01~#05杆)迁改工程。
2.项目编号:GSZB2023-01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元 | |||||
1 |
| 333214 | 312621 | 4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中国”网站。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查询结果的审查: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2)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3)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如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至北京时间2023年09月13日9时30分前递交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截止至北京时间2023年09月13日9时30分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宁德东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
地 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
联系人: 小 林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
方式:报名手续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东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号3幢2梯1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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