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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线路施工土建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

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3-09-01
招标公告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线路施工土建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线路施工土建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RD-01-GC2023051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线路施工土建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东莞区域220kV及以下的关联主网线路业务基建工程土建专业协作(土建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地基处理、临时施工道路及检修便道修筑、防护设施、临时占地补偿、护坡、挡土墙、排洪沟、基础永久性围堰、复绿等)。

(三)实施地点:东莞市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其他

(六)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10830万元,其中基建主网线路工程(架空线路工程 )土建专业分包3000万元,基建主网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 )土建专业分包783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七)项目分类:工程类。

(八)项目分级:重大

(九)工期要求:以实际订单合同委托为准。

(十)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订单合同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号

估算金额

(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基建主网线路工程(架空线路工程 )土建专业分包

基建架空线路工程-1

1

1500

100%

/

5

基建架空线路工程-2

2

900

100%

5

基建架空线路工程-3

3

600

100%

5

2

基建主网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 )土建专业分包

基建电缆线路工程-4

1

3770

100%

5

基建电缆线路工程-6

2

2320

100%

5

基建电缆线路工程-7

3

1740

100%

5

首次招标的保证金不延续使用,本次招标的保证金需重新递交。

(二)标包划分:(1)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的,合计6个标包。同一标的内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标的之间可以兼中。在第一次招标中已达到许可的最大中标数范围的中标单位,不建议再参与此标包重新招标的投标,如参与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时不再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范围:东莞区域220kV及以下的关联主网线路业务基建工程土建专业协作(二次招标)(土建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地基处理、临时施工道路及检修便道修筑、防护设施、临时占地补偿、护坡、挡土墙、排洪沟、基础永久性围堰、复绿等)。

(四)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总承包方提供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标志牌,其余设备材料由分包商提供。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承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长期协作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内容。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方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施工费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 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号文)、《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20年版) 》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21〕15号)、《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人工单价、安装工程定额材料、定额机械价差调整执行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调差文件。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施工期间公司最新发布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计取价差(已招标的未计价材料价格按招标价)。建筑工程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施工期间最新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

(4)站外电源、临时施工电源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关于印发广东省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电定〔2017〕5号文)和《关于2016版配电网建设预规和配套定额使用问题的答复》(粤电定〔2018〕4号文)。人材机价差按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调差文件执行。

(5)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六)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其成本警戒价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85%以下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七)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框架有效期内,订单合同结算价=公司与甲方分包范围内预算金额*分包费率*框架投标费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金额+订单合同期内未发生A、B类违章结算时本订单合同限价费率上浮0.5%(限价费率以订单合同为准)。

(八)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采购有效期为3年,即协议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可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3.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12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2)原则上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派工的项目适用本框架结果。

(九)订单合同分配原则:在同一个标的内中标的所有长期协作分包商中采用轮流派工的方式开展土建专业分包工作,分配时,按照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标包的次序,依次顺序循环分配(第1个主网工程项目分配给标包1的分包商,第2个主网工程项目分配给标包2的分包商,……)。

(十)相关要求:

1 、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团队关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班组长(工作负责人))与集团施工人员冻结名单不能重复,若人员重复则投标文件无效。

(2),除提交盖章版资料,还需另外提交Excel。

(3)中标单位基建项目团队关键人员需在订单合同签订前按照《关于公司工程参建人员实行“白名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录入智慧工程实名制系统与订单合同一致,并满足《广东电网基建承包商施工能力评价工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出勤要求:“实际出勤情况以智慧工程系统为基础。项目部关键管理人员出勤单位、岗位、电压等级、天数以智慧工程系统中数据为基准,在多个单位出勤的人员视为无效出勤。项目部关键管理人员出勤要求:每日与月度人均管理施工作业数低风险不应高于6项,中高风险不应高于4项,日出勤总时长不低于2小时。作业班组关键管理人员出勤要求:应按班组作业要求出勤,其中,每条中高风险作业的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应同时到位出勤,低风险作业的工作负责人应到位出勤;作业班组关键管理人员当日最多能从事1-2项作业,出勤时长与作业计划匹配。”。若后续省公司有最新施工能力评价指引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2 、其他要求

( 1 )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15% 。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 2 )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 5% 。

( 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 4 )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 5 )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 5 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 6 )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7)总包单位需执行《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指引(试行)》()自行购置及督促专业分包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长期协作分包商评价及退出机制

① 团队关键管理人员及班组关键人员出勤应符合《广东电网基建承包商施工能力评价工作指引( 2023 年修订版)》要求(若后续省公司有最新施工能力评价指引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关键人员出勤率年度累计 2 个月达不到标准的,取消长期协作分包商资格,暂停下一批次订单合同分配,以集团通报为准。

② 在一个自然年内 被集团及以上单位 查处 A 类违章达到 2 起及以上的 长期协作分包商,直接停止该分包商 6 个月内 下一批次订单合同分配资格,以集团通报为准。

③ 年度考核因非客观原因未完成供电局项目投产及结算量化薪酬指标的分包商取消长期协作分包商资格,以集团通报为准。

④下属公司按《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包商备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对业务协作单位进行评价,形成每季度考核评价,集团基于每季度评价结果进行年度评价,对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中标业务协作单位予以淘汰退出。后续若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⑤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二级及以上事件的分包单位立即停止集团内承接所有工程并接受调查,明确负有主要责任后永久不能参与集团投标工作,并扣罚所有安全与质量有关的保证或违约金。

⑥根据《广东电网公司安全巡查“四类问题”与现场作业违章扣分条款》,被、广东电网查处的“ A01 无计划无票作业” “ A19 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 “ A27 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三类违章,一律按照《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发生一般事故处理。违章分包单位立即停止集团内承接所有工程并接受调查,明确负有主要责任后 2 年内不能参与集团投标工作,并扣罚所有安全与质量有关的保证或违约金。

⑦集团公司每年更新发布一次长期协作分包商施工人员冻结名单,分包商人员变动对比最新已发布的冻结名单不得超过 40% ,若超过 40% 则取消长期协作分包商资格,以集团通报为准。

⑧业务协作单位第一次拒绝接承业务扣减合同金额 1% 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拒绝接承业务直接终止合同。

⑨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业务协作单位,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同一标的其余业务协作单位协商承接或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业务协作单位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补充招标后业务协作单位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根据《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 12 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投标人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若投标人被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注:(1)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3 年 09 月 01 日 17 时至 2023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3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23 年 09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1)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6.3开标地点及方式

(1)开标地点: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2)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3)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4)其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中国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竂步镇横坑社区横塘路9号玉兰花园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300

邮编:510630

联系人:钟工

联系人:吴工

电话:

电话: 4008100100-4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1 (广东电网)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85125332、85121710

受理邮箱: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十、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十一、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王政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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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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