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点调查与样品采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安徽
-池州市
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点调查与样品采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30901150821
二、合同名称: 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点调查与样品采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CZQ42023038
四、项目名称: 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点调查与样品采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青阳县蓉城镇园林路 50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需解锁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江准云产业平台大楼 6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点调查与样品采集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外业调查采样的范围及数量:调查采样的区域为青阳县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未利用土地,共计 420 个土壤表层样点采集调查(具体点位数量及信息由国家土壤普查办统一下发为准),每个点位的位置已预先设置定位,按照位置精准采样。(2)调查和采样技术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及其他有关要求,供应商要制定详细调查与采样的方案,组建调查队,接受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严格按照上述规程的要求实施调查采样。(3)时间要求:耕地、园地样品应在合理的采样窗口期 8-11 月,林地、草地样品应根据天气等适时开展,及时完成调查采样。如遇到天气、季节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无法按时完成调查采样任务时,由双方商定调整采样调查时间。(4)质量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按计划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编制内部质量控制评价报告等。 配合各级土壤普查办质量监督检查,同时接受青阳县土壤普查办技术支撑单位质量控制。(5)样品分阶段采集完成后及时流转至指定制样单位,由制样单位核对样品采集规范性并签字接收方可完成采集流转任务。
主要标的数量: 1项
主要标的单价: 535080.00元
合同金额: 53508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5 月 31日止; 地点:池州市青阳县。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九、 其他 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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