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车辆超速雷达测速抓拍装置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车辆超速雷达测速抓拍装置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L2023-XXSB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车辆超速雷达测速抓拍装置购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超速雷达测速抓拍装置4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郑州车辆段车辆超速雷达测速抓拍装置购置项目,1项,1个包件,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各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所提供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质量抽查通报及复查整改期限内(投标文件中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日 10:00至 2023年9月9日 10:00 (北京时间)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21日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
地 址: 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路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 03716837660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 其他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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