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慈山农业学校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福建
-泉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LS2023A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慈山农业学校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2特定条件修改为:
4.2特定条件:(本项目所有合同包)
明细 | 描述 |
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规定的,从其规定。(包2鲜猪肉除外) |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格式自拟) | (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事项2: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合同包一 大米1、质量标准要求1.2执行标准修改为:
1.2执行标准:相关证书齐全完备, 大米(籼米)、香米及粳米(小町米或珍珠米) 三样米的等级均要求为一级,须符合国家 GB/T1354-2018、GB2761-2017、 GB7718-2011、 GB28050-2011 标准,每次供货 时须 同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带 “CNAS”或“CMA”标识);卫生指标和检验按 GB2715 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遇国家 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事项3:因本项目有5个合同包,询价文件中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推荐成交候选人,商务条件等均适应用于5个合同包(有特殊注明的除外)。
事项4: 个体工商户无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信用信息,只须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询价文件内容若与本更正公告有矛盾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原询价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慈山农业学校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许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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