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蒲庙镇、那楼镇、新江镇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项目概况:
南宁市邕宁区 2023年 土地开垦项目- 蒲庙镇、那楼镇、新江镇社会 资本 方招标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财务部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9 月 21 日上午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2023- 353 2\. 项目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 2023年 土地开垦项目- 蒲庙镇、那楼镇、新江镇社会 资本 方招标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建设地点: 蒲庙镇、那楼镇、新江镇等3个乡镇区域。 5\. 建设规模: 项目立项面积不低于3000亩(新增耕地入库指标面积不低于2400亩),其中蒲庙镇、那楼镇项目立项面积不低于1800亩,新增耕地入库指标面积不低于1440亩;新江镇立项面积不低于1200亩,新增耕地入库指标面积不低于960亩;项目实施原则上单个项目立项面积不得低于300亩(含300亩)。 6\. 招标范围: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 每个标段 择优引入 一家社会资本方作 为项目 承建单位(实施主体) , 完成 项目的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规划设计 (含预算编制) 、土地流转 ( 项目实施期 \+ 3 年管护期) 、青苗补偿、 施工、群众协调补偿、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申报验收入库、工程复核、质量评定、新增耕地指标确认、项目后期管护 服务 等 全流程工作 ( 工程监理、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入库后期管护种植 除外的所有工作 )。 7\. 标段划分: 2个标段(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一标段: 南宁市邕宁区 2023年 土地开垦项目 \- 蒲庙镇、那楼镇 ;第二标段: 南宁市邕宁区 2023年 土地开垦项目 \- 新江镇等两个项目 。 8\. 预算金额:约 6300 万元 。 其中第一标段为: 3780 万元 ;第二标段为: 2520 万元。 9\. 质量要求: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 号)、《土地整治工程 第1部分: 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土地整治 第2部分:工程质量检定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土地整治工程 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若实施期间出台最新规范则按最新规定执行,且必须最大限度挖掘中标地段的土地改造潜力,连片实施项目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完成指标确认入库。 10 . 建设 期限 : 土地开垦项目 实施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前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并完成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及报备入库;管护 服务 期 3 年,自通过项目验收并在占补平衡系统中备案入库后起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 1 ) 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 ( 2 )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 3 ) 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 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土地、水利、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农业、测绘工程、土地管理等专业)。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 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本项目不接受在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单位参加投标。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联合体成员由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9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 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 8 月 30 日至2023年 9 月 6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发售地点:财务部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3 .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方式:(1)法人前来: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人前来: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 联合体任一成员 报名即可。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9 月 21 日上午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 地点:开标厅(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 3 .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 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 、中国采购与招标、 。 2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 监督部门: 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 ; 联系电话: 0771- 476193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招标人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大唐世家一区7栋商铺邕宁城投公司 联系人: ; 电话: 2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人: 闫工 ;电话: 2023年 8 月 30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