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玉溪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8a9d917d-46de-457d-a480-c91159f846fd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8a9d917d-46de-457d-a480-c91159f846fd | ||
建设规模: | 120万元 8a9d917d-46de-457d-a480-c91159f846fd | ||
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玉溪市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9-04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督查内审科 2079803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 经办人: | 普丽菠 |
办公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白超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300120001001 |
标段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A标段(猪、牛、羊、蛋、禽及水产类)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9-11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6 09:00 |
开标地点: | 玉溪市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早、中、晚餐及外带餐食所需的食材物资进行供应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猪、牛、羊、蛋、禽及水产类等。采购的具体数量需根据机关职工食堂就餐人数而定。购买品种按当周每天制定的菜单安排计划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竞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到达缴税条件的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要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其投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26 09:00 |
标段 2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300120001002 |
标段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B标段(瓜果蔬菜、乳制品类)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9-11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6 09:00 |
开标地点: | 玉溪市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早、中、晚餐及外带餐食所需的食材物资进行供应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瓜果蔬菜、乳制品类等。采购的具体数量需根据机关职工食堂就餐人数而定。购买品种按当周每天制定的菜单安排计划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竞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到达缴税条件的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要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其投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26 09:00 |
标段 3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300120001003 |
标段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C标段(干货、调料、米面粮油、一次性用品类)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9-11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6 09:00 |
开标地点: | 玉溪市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早、中、晚餐及外带餐食所需的食材物资进行供应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干货、调料、米面粮油、一次性用品类等。采购的具体数量需根据机关职工食堂就餐人数而定。购买品种按当周每天制定的菜单安排计划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竞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到达缴税条件的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要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其投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2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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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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