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双河口镇人民政府双河口镇三产融合示范村特色产业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双河口镇三产融合示范村特色产业提升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ZCCG-2023020
项目名称:双河口镇三产融合示范村特色产业提升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9,698.6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双河口镇三产融合示范村特色产业提升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69,698.6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69,698.6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产业路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69,698.66 | 1,669,698.66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双河口镇三产融合示范村特色产业提升建设项目(道路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双河口镇三产融合示范村特色产业提升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提供项目经理的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中心,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544864579 @qq.com ,并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文件:供应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招标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8.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阴县双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双河口镇龙垭村九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瀛湖大道1号澜悦湾9栋1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珊
电话:
2023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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