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业务保障楼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四川
-南充市
项目概况
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业务保障楼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室(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总商会大厦A1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XZ2023-0830-CS001
项目名称: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业务保障楼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61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61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模:业务保障楼房屋维修改造、排危,完善使用功能,满足业务使用需要 。根据工程建设相关要求现参照相关法规开展监理服务工作。
★二、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范围:监理工作的目标是按照项目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的监理标准开展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和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等内容,确保项目按期、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服务内容:
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施工阶段做到旁站监理和同步抽检。
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建商对重要工程部位实施预控措施;
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编制监理工作总结,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严格签证管理,不得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签证,签证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监理职责及内容: 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档案,编写监理记录,撰写监理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 收集、整理、编制监理档案;严格监督控制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发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协助处理;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采购人移交监理工作档案。
其他要求:
如成交,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成交不履行成交人义务。如因供应商不能正常履约,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如放弃成交,所产生的后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 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至少配置1名现场专监、1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配置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
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阶段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3.1、本项目不预付服务费用,项目完工后,支付本项目总监理服务费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监理服务费的100%。达到费用拨付条件,供应商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拨款申请资料、发票、监理服务成果等资料并提交采购人才能进行支付。
3.2、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3、报价要求:报价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费、加班费、交通费、税费、管理费、 利润、各种风险等在内的含税价格。本项目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验收标准及要求:本项目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5、违约责任: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注:“★”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阶段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提供有效的《入川备案许可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区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企业适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标室(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总商会大厦A1701)
方式:可选择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参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开标室(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总商会大厦A1701)现场购买。 (2)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总商会大厦A17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总商会大厦A1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总商会大厦A1701
联系方式:任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
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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