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漳州市
项目概况
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2023)ZZ078TP
项目名称: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元)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 1项 | 320000.00 | 否 | 3200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等规定执行。(5)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采购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3特定资格1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品种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或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级别不能低于A2级。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4特定资格2 投标人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对应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和修理;或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级别不能低于A2级,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方式:(1)于本公司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2)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实验小学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文化路8号
联系方式: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联系方式:吴桂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桂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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