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公司裙楼屋面防水及附属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新疆分公司裙楼屋面防水及附属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分公司裙楼屋面防水及附属设施配套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委托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施工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新疆分公司裙楼屋面防水及附属设施配套项目
(一)项目编号: CLIC.XJ-2023-0010
(二)预算金额: 1098961.16 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 139 号中国人寿大厦。
(四)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文件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施工。
(六)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资格要求
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 (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及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预中标项目、中标项目、在建项目”,且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承担过类似公共建筑建设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得少于 110 万元至少 2 个项目(时限以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项目组配备人员需具备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质检员、共计 3 人,且证书齐全,并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六)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七)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人寿供应商黑名单中的,并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 获取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所有领取文件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10:00 至 13:30 ,下午 15:00 至 19:00 ),持法人授权书(需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二)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贰份” 条所列资质证书贰份文件至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165 号新疆国际大厦 18 楼 )进行领取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元整(¥ 500.00 元)整 。
(二) 领取文件者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贰份 (壹份 原件及壹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 :
1. 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及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5.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业绩合同的关键页或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双方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能证明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凭证材料),时限以签订合同或框架合同日期为准);
6. 项目组配备人员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如在办理更新或延期手续,无法提供证明文件时,可提供审核部门所出具的审核阶段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相关部门网站的申报进度截屏, 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7.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165 号新疆国际大厦 18 楼) 。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广易招》( )、“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 ( )上发布。
各投标人必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 )投标人注册并注册成功,注册过程中注意归口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所属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否则投标无效。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及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139 号中国人寿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人及联系方式:胡婷婷: 0991 ― 790884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165 号新疆国际大厦 18 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槟; 、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 、《广易招》( )、“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文件领取审核通过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小组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文件领取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采购人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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