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技术大楼部分功能区改造工程的发包公告
浙江
-衢州市
发包编号:LYSG2023-216-190
1、发包条件:
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技术大楼部分功能区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内
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⑶工程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包括墙体分隔、门窗更换、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天棚吊顶、水电改造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⑷工程预算:690596元(暂列金30000元) ,下浮区间值10%-16%(含10%、16%)
⑸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注册地在龙游县范围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发包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未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承包意向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发包截止时间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或正在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3.4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3.5承包单位人员社保不少于50人,社保清单要求发包截止时间前一个月(2023年8月份)。
4. 本工程实行小额工程全流程不见面发包
4.1凡有意参加承包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并前往龙游县网站通知公告中 《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发包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承包意向人关注并及时获取,发包人也不再要求承包意向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衢州地区所办理联通CA和天谷CA在龙游县可直接使用,不需重复办理。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参与的项目并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报名操作,承包意向人发包文件并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确认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的承包申请。
4.4龙游县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承包意向人自行前往龙游县门户网站(网站查阅。
5、承包保证金
5.1 承包意向人在龙游县网《龙游县小额工程招投标诚信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并已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免交承包意向保证金。
5.2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企业,持《诚信承诺书》2份到交易科(309室)办理。
6、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3年9月8日9:30 时
7、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龙监管办( 2023 )5号文件。
8、承包意向人通过龙游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承包意向文件为评审依据。发包会议当日,所有承包意向人不必抵达发包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发包会议。承包意向人如来发包会议现场参加发包会议的,发包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9、联系方式:
发包人:龙游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鸿图路39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496号
联系人:
电话:
2023年9月4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