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富锦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黑龙江
-佳木斯市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05 15:13:16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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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181555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 以 《关于2023年富锦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批复》(佳农局函【2023】165号)和《2023年富锦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批复》(佳农局函【2023】166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资金、省级配套和县级配套资金 , 已落实 。项目建设单位为 富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3年富锦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2.2 建设地点: 富锦市 ;
2.3建设规模 及内容 : 新建高标准农田4.7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33万亩 ;
2. 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
2. 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本工程监理 、项目 管理、初步验收、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工程监理及 项目 管理 :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 验收管理 、其他管理等;
2.6.2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 :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等相关服务;
2.6.3初步验收:工程初步验收服务;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 3212367.00 元 (其中:监理管理服务2587194.00元,初步验收392286.00元,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232887.00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及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3.1.1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1.3初步验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3监理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3.4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3.3.5初步验收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3.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总 负责人 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2019年08月至2022年08月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间为 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12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 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 。
7.3评审 地点: 佳木斯市中心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网(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 富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
地 址: 富锦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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