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武城墙安防工程采购更正公告
福建
-泉州市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21]T[GK]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武城墙安防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和《泉州市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包 1 预留合同金额 8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承诺预留该采购包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 80%的份额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
地址: 惠安县崇武镇政府机关大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东东
电话:
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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