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新建大丰港铁路支线房屋工程招标变更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新建大丰港铁路支线房屋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3-0589-GK )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新建大丰港铁路支线房屋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 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
( 1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港复河桥西南 500 米 (G343 南 ) )
( 2 )项目内容:新建 N1 大丰港站信号综合楼、新建 N410kv 电力配电所、新建 N2 给水所兼室外消防泵房、新建 N17 装卸检修作业场房屋、新建 N18 派出所、新建 N3 车站单身宿舍及食堂、新建 N28 物流园单身宿舍及食堂、新建 N22 货运办公楼、新建 N25 汽车衡控制室、新建 N29 门卫房、新建 DK54+219 雨水泵站、新建蓄水池、新建沉淀池、新建化粪池。
2.2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 2 )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3 工期:
本项目要求 9 个月 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2020 年 9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邻近铁路营业线的行车公寓、站房或生产生活设施等铁路用房施工业绩,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业绩证明材料;
3.4 拟派驻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 B 证),同时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3. 5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1 年和 2022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4 )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5 )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8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址: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 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00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 联系方式 ” ,转账时请备注 “2023-0589-GK 标书款 ” 。
5.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1 )营业执照;(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 3 )资质证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 2023 年 0 9 月 04 日至 2023 年 0 9 月 08 日期间, “ 报名表 ” 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 “ 联系方式 ” )。 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 投标人单位全称 +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 + 报名资料 ” ,如 “XX 单位 +2023-0589-GK 南京房建公寓段新建大丰港铁路支线房屋工程 + 报名资料 ” 。
6. 《投标文件》递交 (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3 年 09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4 楼开标室。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前送达。
7. 开标时间、地点和 方式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4 楼开标室。
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 “ 小鱼易连 ” 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 “ 小鱼易连 ” 视频会议系统调试设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cg.95306.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北路 69 号
联 系 人: 罗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4 楼
邮 编: 200070
联 系 人: 闫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 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招标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
招标代理:
2023 年 0 9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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