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等市政综合工程-110kv桂汕甲线n14-n22段迁改工程
广东
-汕尾市
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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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016-441502-48-01-00611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等市政综合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等市政综合工程-110KV桂汕甲线N14-N22段迁改工程(第二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等市政综合工程-110KV桂汕甲线N14-N22段迁改工程(第二次招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新建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城北路 | |||
资金来源 | 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 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110kV电缆线路本体、沟道、通信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注:承包人需到工程所属管辖范围的供电公司办理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电计划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电力电缆的试验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保证通电且取得验收合格证,并完成工程的移交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招标内容 | 架空部分:调换桂汕甲线架空线路路径0.06km,导线采用JL/LB20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JLB40-80型铝包钢绞线,新立角钢塔1基。调整架设线路0.354km。电缆部分:敷设电缆路径长3.39km,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1×1200型防蚁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聚氯乙烯外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新建电缆独立平台2座。土建部分:新建双回路电缆沟路径长0.09km,单回路电缆沟路径长0.11km。通信部分:随电缆通道敷设1根48芯管道光缆。在新立角钢塔身上增加一套紧固夹具作为耐张挂点使用。原线路为OPGW光缆,挂在线路下方,本工程新建非金属光缆上塔与原OPGW光缆对接,原线路光缆按现状弧垂架设。拆除部分:拆除110kV桂汕甲线电缆终端场P1-汕尾站段导、地线路径长约1.84km。拆除110kV桂汕甲线#15双回路耐张塔1基,#16、#21四回路耐张塔2基,#17、#18、#19、#20四回路直线塔4基,总重约160t。拆除OPGW光缆1.84km。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7,284,911.64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施工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或以上)或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或以上)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 #/index) 汕尾市平台(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 09月 6日9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09月 26日 11时 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09月 26日 11时 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投标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操作 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小时开始受理)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人的文件资料需要现场递交的必须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投标截止日(不含当月)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送达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开标时间 | 2023年 09月 26日 11时 3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及 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 |||
招标人 |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路中段 | |
招标人联系人 | 发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通过登录汕尾市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 。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和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和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注: 登录汕尾市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操作 手册 ,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3828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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