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热电部锅炉180m烟囱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金陵分公司热电部锅炉 180m 烟囱拆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热电部锅炉 180m 烟囱拆除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热电部锅炉 180m 烟囱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 388 号金陵石化热电部厂区
2.2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3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400 万元(含税)。
2.4 标段招标范 围 : 拟人工方式拆除热电部锅炉工区180米钢筋混凝土烟囱及基础(含基础拆除后回填至0m混凝土地坪),以及拆除后所有固废(包括且不限于混凝土及内含钢筋、绝热层等)依法清运及处置,本体外部爬梯等附属物送至物装一车间回收。烟囱构造为顶部直径Φ5.9米,烟囱底部直径Φ15.5米,烟囱身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隔热层为水泥砼预制板,内衬为碎砖混凝土 。
2.5 计划工期: 105 日历天。
2.6 施工单位对主体拆除工程严禁任何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2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4 )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5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6 ) 2018 年以来有人工拆除 180m 及以上烟囱的项目业绩(提供 2 项);
( 7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 1 )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018 年以来有人工拆除 180m 及以上烟囱的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 2 )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3 )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2018 年以来有人工拆除 180m 及以上烟囱的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 )获取开始时间: 2023 年 8 月 29 日 09:00 。
( 2 )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5 日 16:00 。
( 3 )标书款 500 元,售出不退。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汇至如下账号:
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收款账号: 4301087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路支行
汇款备注:(投标人名称) + ( JLZB-2023-N024 )标书费
( 4 )投标人应将标书款发票开票涉及信息(纳税人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银行行号(联行号)、银行账号、银行预留电话)发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9 日 09:30 。 5.4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开标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19 日 09:30 。
6.2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 388 号 ;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 、刘显卓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和中国( )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 .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机动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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