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官元镇十三铺子滑坡治理项目勘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岚皋县官元镇十三铺子滑坡治理项目勘查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JS23(AKCG)001-027
项目名称:岚皋县官元镇十三铺子滑坡治理项目勘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官元镇十三铺子滑坡治理项目勘查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 332,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2,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勘察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2,400.00 | 332,4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官元镇十三铺子滑坡治理项目勘查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官元镇十三铺子滑坡治理项目勘查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 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 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 2) 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须在 招标 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区钻石路十字东南角长兴锦源 5#楼商业3楼)进行确认或者将上述资料发送邮箱()并联系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扩展名为(*.SXSZF) 的电子 招标 文件, 招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 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 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 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4009980000。
(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岚皋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北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市辖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0号安康市劳务(建筑)产业园3幢1层10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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