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省级耕地质量监测及化肥减量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抚顺市
项目概况
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省级耕地质量监测及化肥减量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GS2023-09138
项目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省级耕地质量监测及化肥减量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4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省级耕地质量监测及化肥减量化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售价:600.00元/本,售出不退,地点:。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葛布东街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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