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至卢氏高速公路工程对河口街、石门峪和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对河口街、石门峪和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陕西洛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对河口街、石门峪和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洛南、卢氏 ;
2.2 工程规模: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关于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20]1820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22〕103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22〕1325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陕西洛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业主和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河口街、石门峪和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
2.3 项目投资总额:3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其他 | 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对河口街、石门峪和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LL-SJPJ01标段 | / | 本项目对河口街、石门峪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根据影响分析开展水文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 30 | |
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对河口街、石门峪和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LL-SJPJ02标段 | / | 本项目对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根据影响分析开展水文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 30 |
2.5 其他: 。
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商洛市洛南县永丰镇李村,与已建成的澄商高速公路商州至洛南段相接,沿洛南县城西侧布线,经陶岭、柏峪寺镇、灵口镇、代川、前岭,止于洛南县灵口镇陕豫界,与在建的卢氏至洛南高速公路河南段相接,全长54.371公里。同步建设柏峪寺立交连接线1.988公里、灵口立交连接线2.654公里。全线拟设桥梁21329.9米/67(双幅)座、隧道1940.695米/3座(双洞平均),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华阳)、匝道收费站4处(华阳、花石浪、柏峪寺、灵口)、养护工区1处(柏峪寺)、服务区1处(洛南)、停车区1处(柏峪寺)和高速交警营房1处,全线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对河口街、石门峪和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LL-SJPJ0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下 资 质、 同下业绩,并在人员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服务能力。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建设项目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对河口街、石门峪和灵口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LL-SJPJ0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下 资 质、 同下业绩,并在人员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服务能力。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建设项目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多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06日 09时30分 至2023年09月12日 16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12时至14时休息),在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10号B座10楼1009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 售后不退。4.3 本次招标文件现金发售。 4.4投标人需先在陕西省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3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商洛市中心(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大厦5楼,详见大厅公告)。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平台》 、商洛市交通运输局、全国平台(陕西省商洛市) 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商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陕西洛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四皓街道杨塬村华阳收费站内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28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含光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10000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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