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内业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安徽
-六安市
舒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内业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 结果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FS341523202305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舒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内业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信息更正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德路 175号合肥启迪科技城创客空间D幢5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小写:¥ 990000.00元)
更正日期: 2023年9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一)若成交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成交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 178号,电话:,联系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 283号
联系方式:包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五、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
[qx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action?Token=rfspdownload&cmd=download&attachGuid=26090d54-09b1-4e93-8614-96d4c0fc774e)
-
[qx中小企业声明函].action?Token=rfspdownload&cmd=download&attachGuid=2e584320-ab10-414e-823c-bce043d7323f)
-
[].action?Token=rfspdownload&cmd=download&attachGuid=46b30e78-a4cb-4024-a424-5ab9024acc8e)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