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采购代理机构) 受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人)委托,就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外包服务 ( 项目名称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外包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 磋商文件 ,并于 2023年 09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ZHLYZFCG202316
1.2项目名称: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外包服务
1.3 项目预算 金额 : 3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1. 4 项目最高限价: 35万 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1.5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外包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详见 磋商 文件 。
1. 7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 供应商 的 资格要求:
2. 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微 企业采购,仅接受中小 微 企业供应商投标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2.4.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在线时间要求:必须是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 2023年0 9 月 07 日至 2023年0 9 月 13 日 ,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 4 : 0 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方式: 线下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以及 下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至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 :(1) 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标书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标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
3 .3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108号。
3.4 方式:文本或电子版本。
3. 5 磋商文件服务费 每套 100 元,售后不退。
四、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和地点
4.1开始时间: 202 3 年 09月18日 14 : 00 (北京时间) ;
4.2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 18 日 14 : 30 (北京时间) ;
4.3 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108号。
五、开启 时间及地点
5 .1 时间: 2023年09月 18 日 14 : 30 (北京时间) ;
5 .2地点: ,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108号。
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6.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勘察现场或答疑: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7.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图 等证明材料 )
(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7. 3 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_cxda/index.actio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 磋商 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7.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条 ”和“七、其他补充事宜 7.2 ( 1 )条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暨信 用承诺书 ”( 信用承诺书方式详见 磋商 文件第二章 3. 7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 ”和“七、其他补充事宜 7.2 ( 1 )条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 三 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 磋商 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 、对本次 采购 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 南京市光华路 125号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10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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