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金陵分公司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以石化股份炼发〔 2023 〕 2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金陵石化公司炼油区域。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352 万元(不含税)。
2.4 标段招标范围: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 2 )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3 )持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 2019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
( 5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 1 )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8 年以来有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
(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8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代表师执业业绩(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但需满足相关要求)。
(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电气、仪表、设备、管道),分别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化工监理工程师证书,土建、电气、仪表、设备、管道等专业。
( 4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8 年以来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执业业绩。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 )获取开始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9:00 。
( 2 )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3 日 16:00 。
( 3 )标书款 500 元 / 标段,售出不退。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电汇至如下账号: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收款账号: 4301087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路支行
汇款备注:(投标人名称) + ( JLZB-2023-N030 )标书费
( 4 )投标人汇款后电话联系招标人,经确认后方可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需发票,请将标书款发票开票涉及信息(纳税人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银行行号(联行号)、银行账号、银行预留电话)发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如需邮寄发票,请将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 09:00 。 5.4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开标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 09:00 。
6.2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地址: 南京栖霞甘家巷 388 号 ;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 袁勤辉、陈雨果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和中国( )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 .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工程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陈雨果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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