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心城区溢流污染控制试点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濮阳市
项目名称 濮阳市中心城区溢流污染控制试点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E4109005080A00938 招标人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濮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交易分类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行政监管单位 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交易来源:濮阳市中心
发布日期:2023-09-07 23:27
一、招标条件
濮阳市中心城区溢流污染控制试点项目一期工程经 濮发改城市【 2023】188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为市城市管理局筹措,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濮阳市中心城区溢流污染控制试点项目一期工程;
2.2 招标编号:ZCYL-2023-020;
2.3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市中心城区,其中:
( 1)排口闸门改造和新建位于香山路、京开大道等道路;
( 2)2 处快速净化设施分别位于任丘路老马颊河东泵站、胜利路马颊河西泵站院内;
( 3)运管服系统和城市排水智能管控系统设立于濮阳市城市智能管控中心;
( 4)视频监控、水位监测和河道水质监测点位于濮阳市各市政道路、现状泵站院内和马颊河、老马颊河沿线。
2.4 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 约 2200万元 ;
2.5 资金来源:市城市管理局筹措;
2.6 建设规模及内容:
( 1)完善污水截流设施。该部分建设内容主要为对3处城区闸(阀)门的改造和补充完善。
( 2)建设快速净化设施。建设2套快速净化设施,对溢流污水和初期雨水进行快速处理后排河。
( 3)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系统。对泵站、闸门、污水处理厂、管网等设施进行监测管理,实现与城市管理平台共享互通等。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2.8 工期: 90 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职称证书 ;
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造价师须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凡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提供查询结果,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平台”,凭企业身份认证锁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0万元 整。
5.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9 月 28 日 (填开标当天日期) 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0万元 整。
(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28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6.2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 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和《濮阳市平台》 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许家玉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人民路 11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与卫河路交叉口东 100米路南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23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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