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
-乌海市
乌海市乌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 乌海市乌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2、 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 1中标 候选人 | 需解锁 |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证号 | D215106711 | ||||||||||||||||
投标报价 (元) | 3810609.11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 2023 年 9 月 15 日开工,2023 年 11 月 15 日竣工,总工期 62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 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预算员 | ||||||||||||
姓名 | 任耀全 | 郭芙蓉 | 赵海军 | 王祎韬 | 杨爱 | 杨金龙 | 徐路 | 杜华 | |||||||||||||
证号 | NMG2503231 | 20213000485 | 蒙建安 C2(2017) 0015510 | 0需解锁8000471 | 0需解锁8000450 | 0需解锁8000610 | 0需解锁8001019 | 蒙 120H00641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巴音赛东街(原煤管局门前)污水管道抢修工程; 2 、解放路与团结路交叉路口污水管网抢修工程 ; 3、海勃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千里山工业园、小型加工园消防水鹤及配套井项目; 4、乌兰淖尔湖5号岛田园旅游项目场平及硬化工程; 5、乌达区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6、2021 年乌达区道路维修工程; 7、国道 109 线、109 连接线及新西线交通工程病害维修工程;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 、获得 20 20 年信用中国 “诚实守信”; 2 、获得 20 21 年信用中国 “诚实守信”; 3 、获得 202 2 年信用中国 “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乌海市乌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项目经理任耀全(项目经理姓名)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我(单位)在 乌海市乌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 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3、(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及分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在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 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 财务要求:我公司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我公司中标后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得非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5) 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6) 投标有效期:90天;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7) 无效标:我公司不存在“ B 无效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 | ||||||||||||||||||||
第 2中标候选人 | 乌海市新新市政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证号 | D 215106673 | ||||||||||||||||
投标报价 (元) | 3798570.44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 2023 年 9 月 15 日开工,2023 年 11 月 15 日竣工,总工期 62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 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 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预算员 | ||||||||||||
姓名 | 樊晓燕 | 田野 | 寇丹 | 尚海明 | 孙国华 | 吴金兰 | 张虹 | 张月英 | |||||||||||||
证号 | 蒙 2需解锁 | 071220241 | 蒙建安 C1(2021)0016266 | 0需解锁8000533 | 0需解锁7000838 | 0需解锁8000663 | 0需解锁6000422 | 0需解锁1003225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纳日松镇镇区污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 2、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人民政府王元地村红星一队给水工程; | ||||||||||||||||||||
投标承诺 |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乌海市乌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樊晓燕(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 2、(1) 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 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我单位 不存在 “ B 无效标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 4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 “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我 (单位) 在 乌海市乌达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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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示时间:
20 23 年 9 月 6 日 —20 23 年 9 月 8 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 提出 ,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乌海市乌达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乌海市乌达区公园路乌海市广源集贸市场东南侧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 需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一街坊 29号综合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 系 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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