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国有巴山林场2023年度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恩施州
巴东县国有巴山林场2023年度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8 23:46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19 | 项目监管地:巴东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巴东县国有巴山林场2023年度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恩施州平台网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9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ESBD-202309ZC-00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3-2023-01269
3、项目名称: 巴东县国有巴山林场2023年度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17.454122 (万元)
6、最高限价: 317.454122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5%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9月09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恩施州平台网上。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1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9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恩施州平台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9月19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巴东县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 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评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巴东县中心()提出质疑。
(2)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质疑函格式和有关规定提出。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巴东县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403 室(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 221 号)。
(4)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5、办理CA锁及技术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湖北CA客服电话:400-870-8080
办理咨询:、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4009980000
技术支持: 网员注册咨询: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企业应签联合体协议书。(1)两个(或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由联合体自主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6)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等相关事宜,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评议。(7)联合体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牵头单位负主要责任。(8)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巴东县林业局
地 址: 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宪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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