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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安健环专业分包商框架招标公告

广东

-

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3-09-08
招标公告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安健环专业分包商框架(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安健环专业分包商框架(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RD-01-GC2023065)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安健环专业分包商框架(二次招标)招标项目,包括2023年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类工程的安健环专业施工分包商采购。

(二)实施地点: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项目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10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项目分级:一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类

(八)计划工期: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具体实际工期以实际订单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号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安健环专业分包商框架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安健环专业分包-1

1

50

100

/

1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安健环专业分包-2

2

50

100

1

注:首次招标的保证金不延续使用,本次招标的保证金需重新递交。

(二)招标范围: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安健环专业分包商框架(二次招标)招标,包括2023年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类工程的安健环施工作业分包商采购。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2023年度主网变电基建、主网变电技改修理、主网变电紧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安健环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全站(包含对侧间隔)安健环设施制作及安装;

2、负责为完成工程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

3、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提供;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三)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除供电局提供的设备以外,其余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甲供设备材料范围执行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货物集中、授权采购目录的相关要求,其他设备材料以各建设单位委托为准。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基建主网采用以下计价依据:

施工费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号文)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相关最新规定,取费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分项报价定额直接费的报价比例分摊入各专业取费表中。

(2)定额参照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 年版)》。不足部分参考其他定额。

(3)人工单价、安装工程定额材料、定额机械价差调整执行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调差文件。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施工期间公司最新发布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计取价差(已招标的未计价材料价格按招标价)。建筑工程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施工期间最新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

(4)①站外电源、临时施工电源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关于印发广东省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电定〔2017〕5号文)和《关于2016版配电网建设预规和配套定额使用问题的答复》(粤电定〔2018〕4号文)。人材机价差按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调差文件执行。

(5)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主网变电基建、主网变电技改修理、主网变电紧急项目采用以下计价依据:

施工费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力建设工程定额(2018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2018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关于印发公司《生产项目准入条件及预算标准》的通知(设备〔2015〕16号)。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20年版) 》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21〕15号)、《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编制基准期价差:执行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

(4)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

(5)电力定额中的乙供未计价材料或非电力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若部分材料在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中无体现则参考施工期间的市场价。

(6)分包单位负责办理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的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如需发生政府规定收费,由发包人支付,据实结算,不计入结算总价下浮范围。

(7)若发生青苗及绿化补偿、沿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通信线路拆除补偿、各类市政管道拆除补偿等费用时,承包人依据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谈判,补偿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据实结算,不计入结算总价下浮范围。具体要求:1)赔偿范围:包括电力设施保护区可能危机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竹子、农作物砍伐补偿、花场苗圃迁移、架线跨越鱼塘时损失的渔产赔偿、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的青苗赔偿、森林植被回复赔偿等,以及其它没有列明但属于赔偿开支范围的赔偿工作。2)赔偿费用按照实际征赔发生额,承包人凭借合法有效的开支凭证与发包人进行按实结算。合法有效的开支凭证是指:①支付给政府部门或集体的费用,要求出具由政府部门或集体单位开出的发票、行政事业性收据及双方签订的协议(需包含赔偿内容明细、标准等关键要素)等;②支付给农民个人的赔偿费用,应提供包括协议(需包含赔偿内容明细、标准等关键要素)、农民收据(加盖手指膜)、身份证复印件等在内的资料凭证。提供给发包人作为按实结算的凭证均要求为原件,复印件无效(身份证复印件除外)。3)关于发票和税金的约定:承包人提供赔付的凭证,并开具相应的收据给发包人,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按实结算,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开具发票的,则承包人负责开票,所发生的税金由发包人承担。

(8)台风抢修项目结算标准执行《公司电网台风抢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7年版)》(定额〔2017〕11号)。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六)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本项目采购价按实际委托单项工程结算,单项工程分包结算价=单项工程签订订单合同价格+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单项工程签订订单合同价格=单项工程委托限价×投标费率。

(七)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采购有效期至2024年2月28日。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可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3.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12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2)原则上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派工的项目适用本框架结果。

(八)订单合同分配原则:在中标的框架分包商中实行相对均衡的“分配”原则,分配时,按照框架分包商框架采购标包的次序,依次顺序循环分配(第1个主网工程项目分配给标包1的分包商,第2个主网工程项目分配给标包2的分包商,……)。

(九)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

2.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5%。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4)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5)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6)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根据《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投标人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若投标人被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

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至 2023 年 09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3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包)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 09  月  08 日17时 00 分 00 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  10 月 09  日09时00分 00 秒。

(1)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 (加密项目使用) (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6.3开标地点及方式

(1)开标地点: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2)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3)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4)其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中国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竂步镇横坑社区横塘路9号玉兰花园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300

邮编:510630

联系人:钟工

联系人:钟工

电话:

电话: 4008100100-4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1 (广东电网)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85125332、85121710

受理邮箱: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十、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十一、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王政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3年 09月 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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