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客运段机动车保养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包头客运段机动车保养维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KYD-2023--07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客运段现就包头客运段机动车保养维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客运段机动车保养维修项目(呼和地区):详见谈判公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人为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议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依法纳税记录。 3.4维修方必须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必须在我方指定上门维修地点进行维修。 3.5服务标准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6应具备报价人当地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三级及以上(原件备查)。 3.7开户行许可证。 3.8提供公司经营范围、须具有维修过别克、江铃、福田等车辆的业绩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送修方车辆的原厂配件,维修方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3.9具有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三年的维修业绩。(附业绩证明或合同)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地区(呼和浩特市火车站出站口西侧包头客运段呼和办公区北楼4楼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3年9月8日09时30分起至2023年9月13日09时3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地区(呼和浩特市火车站出站口西侧包头客运段呼和办公区北楼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地区(呼和浩特市火车站出站口西侧包头客运段呼和办公区北楼4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客运段
详细地址:呼和地区(呼和浩特市火车站出站口西侧包头客运段呼和办公区北楼4楼会议室)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包头市昆区包头火车站东100米路南
邮政编码:010040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btkyd\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上发布。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客运段
日期: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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