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清远市
项目概况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3-025
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5,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75,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75,7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2023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3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 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9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1)电子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2)纸质版文件递交至: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4层办公室04号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4层办公室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笔记本电脑以及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进入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地 址: 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4层办公室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万小姐
电 话: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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