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经济开发区住建局档案归档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启东经济开发区住建局(生态办)档案归档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中的“(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的“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现更正为:
“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2.1.1响应文件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2.1.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
2.1.3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1.4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2.1.5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6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供应商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2.1.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2.1.8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2.1.9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972号明天广场商务中心302室
联 系 人:施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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