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兴仁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通州区兴仁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磋商公告
受 南通市通州区 兴仁 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 对通州区兴仁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磋商 。
项目概况
通州区兴仁镇202 3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可在自行免费 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C2023-0046
2.项目名称:通州区兴仁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约93 万元,最高限价 79 万元,最终 报价超过采购 最高限价 的为无效 响应文件 。
5.项目类型:工程类-混凝土工程
6. 项目 所属行业:建筑业
7 .采购需求:通州区兴仁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 ,涉及戚家桥村和横港社区共8条道 路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混凝土施工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
8 . 工期:50日历天。质量:合格。
9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 磋商 。
10 .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参与 磋商 。
1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投标人提供 2022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 2023年 5 月-2023年 7 月 的银行资信证明 ;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磋商 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 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B证 ,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 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自行免费采购文件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详见电子大屏) 。
五、公告期限
磋商 公告及 磋商 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无
七、本次 竞争性磋商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通州区 兴仁 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通州区 兴仁 镇
联系人: 邢 先生
联系方式:
2. 招标代理 信息
名 称: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
联系人: 周女 士、刘先生
联系方式: 、
八、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 磋商 响应文件制作份 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 3 份
3.有关本次 磋商 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 磋商 采购不收取 磋商 保证金。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文的五折计取,报价综合考虑,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7.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
8.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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