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内蒙古
-包头市
招标公告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 ZO23090083 | 项目名称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9/16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9/12 -- 08: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9/18-- 09:00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含税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3090083 | ||||||||||||||||
2.项目概况 | ||||||||||||||||
ZO23090083,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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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现货交易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按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标准测试完成甲方本协议所约定开展测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测评工作,乙方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测评相关三级标准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安全等级测试,并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现货交易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认证,出具《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及测评证书。 发包人要求: 1、最小影响原则:服务工作不能对现有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正常运行产生显著影响。 2、保密性原则:对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任何业务系统及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信息均属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任何违法行为。 3、规范性原则:服务的实施必须由专业的、有资质的工程师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记录,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 4、可控性原则:服务的工具、方法和过程要在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保证对服务过程的可控性。 5、乙方必须根据以上原则为甲方本协议所约定信息系统(含基础设施、设备及系统)设计制定相应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方案,以科学、公正、客观、规范的服务,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测试该系统对应保护等级的符合性、适应性、充分性,从而验证甲方本协议所约定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为甲方本协议所约定开展测评的信息系统顺利通过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依据和保证。 6、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异地测评机构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要求在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完成项目所在地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本项目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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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9/16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 | ||||||||||||||||
5.投标保证金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9/18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9.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1-401 联 系 人:稀交所 联系电话:李青远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思宇 业务部长:李志罡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2023/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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