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古文镇朱家湾村、楠木湾村、柏林坳村土地整理项目整改工程比选公告
四川
-自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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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古文镇朱家湾村、楠木湾村、柏林坳村土地整理项目整改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自然资规发[2023]20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 ( 若有 ) 为 / 。
2.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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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业主: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计划整理规模耕地363.5公顷,进行土地平整和格田整理工程实施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719.93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7 代理 项目估算金额: 699.63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 ( 0-10 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 类 似分类 项目业绩。
3. 2 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2 个 ( 0-10 )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 - 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从业资格方章和注册类执业资格(提供相应证明证件扫描件);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四川省从业人员印章;所有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提供截止前一日从业资格信息或注册执业资格应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在本单位的信息一致的网络截图。 。
3.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以供查验,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比选结果公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2、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3、申请人需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络查询截图(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不低于100分)。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的, 并同意 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下浮 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8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比选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8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3 不收取 比选服务费。
5. 确认 中选人
5. 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 全国平台(四川省)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 指定 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辜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9月1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 2 ) 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 3 )第3. 1 款 、 第3. 2款 对申请人和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 为 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 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 4 )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签章 )。
( 5 )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 批准 部门 同意 后 ( 若有 ) , 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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