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多导睡眠记录仪及经颅磁刺激仪的澄清公告
浙江
-嘉兴市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DCG20231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多导睡眠记录仪及经颅磁刺激仪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 因采购文件中“三、 商务要求表(标项1、标项2) ” 的质保期与“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商务技术分——标项1、标项2 ” 的 质保期 前后不一致,故 特此澄清 以“ 三、 商务要求表(标项1、标项2) ” 质保期 为准。
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商务技术分——标项1 | 第3.1条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年)的情况下,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 第3.1条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主机质保5年,其他按国家或行业或原厂质保标准执行)的情况下 ,主机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
2 |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商务技术分——标项2 | 第3.1条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年)的情况下,每增加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 | 第3.1条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机质保5年)的情况下,整机 每增加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 |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澄清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 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
联系人 :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采购文件商务响应表及评分标准前后不一致,特此澄清
700000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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